我所说的黄老之学,就是一个公民自治。时势已到,公民素质和需求多元化,可以自治,
法家和黄老之学都是时势的产物,是为了适应时势而创造制度,而不是苦守制度而不理时势,后者是儒家的做派。
第二,从文化的角度看,五家共治是对复兴传统文化的一个答案。复兴传统文化,不能只是复兴某一家,而是把传统中有的、但是长期被忽视的文化复兴起来。儒家只需要重新认识,而黄老之学、墨家、杨朱思想才是复兴的核心内容。
重视组织、重视领导的儒家与法家,与重视个人和大众的墨家和杨朱,一起复兴起来,才是一个全面的中华文化。否则还是会在压制个人自由权利的历史老套路里面前行,这显然不是时代的潮流,也不是正确的价值观取向。
第三,黄老之学所谓的公民自治,也不仅仅是一种政治理念,其实从社会成本来说也符合经济学分析。
大企业不好管,你看看携程现在的运营成本有多高,已经不是当年创业时期的成本结构了。
大政府也是如此。与其没完没了地扩大政府管理范围,却不能实现应有的管理目的,反而积累下大量的社会矛盾,何如适当放权。社会对大的秩序立法调节,公民在自治的范围“自娱自乐、愿赌服输、别找政府”,这可以节省大量的社会成本,同时把社会矛盾化解于无形,岂不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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