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歌挑眉——看他比划的那大小快比桌子宽了。陈晓墨把周云飞的手往回推了推, 这回大小合适了。不过依旧很大,感觉能吞下个磨盘碾子。
“它站路中间,瞅着我们这一车人, 感觉像在挑哪个好吃。”周云飞眉飞色舞,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后悔没带相机跟狼合个影。
付闻歌没跟狼狭路相逢过,不过狼的习性多少知道点。他眨巴眨巴眼问:“大白天的狼会跑到路中间去?确定不是野狗?”
“是狼, 拖着尾巴哩。”陈晓墨在老家时见过几次狼,但都没这次这只大,“神父说,这只狼可能是从西伯利亚那边一路沿着山脊寻食物过来的,这边的狼没那么大,独狼一只也不敢与人对峙。”
周云飞惊讶道:“狼还怕人啊?”
陈晓墨点点头:“狼聪明着哩,知道人会用武器,再说咱那么多人呢。”
“后来呢?狼自己走了?”付闻歌好奇道。真有意思,出去义诊还能碰上狼,可惜他没在现场。
“是啊,站在那瞧了我们几分钟,然后钻进林子里跑了。”周云飞耸耸肩,忽然又想起什么,问:“闻歌,今天帮我去传达室看了么?”
付闻歌摇头:“去看了,没何大的信。”
刚还眼睛里闪着光亮的人立刻成了霜打的茄子,周云飞垮下肩膀,垂着眼无奈叹道:“快一个月了,电报都没一封。”
“船越开越远,信来的自然就慢。”付闻歌安慰他,“他之前不是给你发了几封信么?再等等,别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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