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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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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5-5-16 13:57:00

<一>

你或许会觉得这名字有些耳熟,那你就不必怀疑,它就是从斯蒂芬金的小说中而来,对,就是那篇关于涂鸦和忧郁的自杀者的故事。

我喜欢那篇故事,它抑郁低沉,让人心中充满忧伤,还有莫名的对生命的思考,特别是它的名字,《你所爱的都将被带走》。是啊,生活是个奇怪的过程,一切人类所爱的都将被岁月带走,更何况个人的一些小秘密,或者是情爱和恨意。我想我是个忧郁的人,就像故事里的那个老男人,站在暴风雪的窗前默默的数着,将自己的生命交给上帝仲裁。但有些许不同,可连我自己都分不清那界线,谁知道呢,生活总是莫名其妙的。

我想到了死,自杀或他杀,强加于他人身上,而这一切有个不光彩的总称:谋杀。

心底有些阴冷,而这个念头却是真实的,甚至可以触摸到刀锋的边缘,那是死神的召唤。

<二>

我是个记者,但我喜欢寂静的图书馆,特别是午后时分,书柜间没有一个人,阳光洒在临窗的水泥地面上,半掩的轻纱般的窗帘被微风吹动,而室内充满书本的油墨气息,抬眼向四周看去,你会发现那些书整齐的排列,而透过书的间隙后面则像是另一个世界的存在,同样充满阳光和智慧还有未知,等待着你的造访。

是的,在图书馆里存在着另一个世界,一个不为人知的世界。

想不起第一次发现时是星期几,只模糊的记得自己浑身颤抖,像一个发现新大陆的探险者。就是那本斯蒂芬金的《世事无常》,在我翻到第六十三页时,那篇《你所爱的都将被带走》终于结束,那种深深的绝望及死灰的色的风雪仿佛在我眼前闪现。可这些并不让人惊异,让我感到血液加速的是有人在扉页上写下的那行字:永未发现,南海路,陈小亦,第三十二个。我立即意识到,这是真的,因为南海路上确发现一具年轻的无名女尸,她的头被人残酷切下,放在赤裸的两乳间,脸上挂着惊骇的表情,仿佛难以相信自己的遭遇。这条新闻是我独家报道,那时我刚从附近一幢大厦出来,是去采访一位给无毛猫纹身的行为艺术家,那位艺术家艺术的连厕所都不要,在阳台上放了只木桶大小便,憋的我膀胱都要爆了,于是一出来就到处找地方方便,但没一家让我进,于是钻进南海路上的那条小巷子。当尿液倾泄而出后我感到一身轻松,眼角却瞥到一只花猫正在左侧垃圾桶上,我拉上裤链,向那只花猫瞪眼,嘴里学狗凶恶的低吼,花猫叫了声跳下垃圾桶跑了,一阵风带起垃圾桶旁的塑料布,我看到一条光滑的腿在下边动了下,第六感告诉我那是年轻女人的腿。出于女性们不齿的目的,我左右张望后悄悄走过去蹲下,猛的掀起塑料布,看到全身,果如我所料没穿衣服,而且还有我没有料到的,她的头在垂向两边的丨乳丨房间摆着,牙齿呲出嘴唇,眼睛外突,直直的盯着我,散乱的长发掩住了断颈,看去仿佛头就是生在胸前一般。

这副画面整整折磨了我一个星期,吃什么都没有味道。但它是我的独家报道,并因此揭露出一个血腥变态的连环杀手,警方称之为:月夜魔,因为这个凶手只在有圆月的那几天犯案。警方说到南海路案件为止,已发现二十一起案件与之有关,但这本书里的人说是第三十二个,那么就是说还有十一起案件未被现发,我想也许警方太过于注重月夜而忽略了其他线索。

日期:2005-5-21 21:34:00

主编室的门开了,我转动电脑椅回身看去,主编庄不非板着脸走来。

“耿重宙!你这期的稿子真真是一坨狗屎!你以为你是福尔摩斯?又是细节勘验又是线性推论,还警方忽略了这个那个,你丫能不能用点脑子?要这样发出去咱们报社还用不用混饭吃?要我说多少回?擦边球!三点前改出来!”

庄不非怒气冲冲的走了,我看着他的背影无语,脑海里却忽的回想起童年看过的一个关于鱼盘的动画片,那个洋教士操着蹩脚的中国话说:这是我的,不是你的……主编室的门很响的关上,震的门旁的假花枝叶震动。我冷笑一声,转回电脑椅,盯着桌上的打印稿,上面用红笔画满圈子,圈子里划着大红叉,就像不及格的小学生作文。我耸耸肩膀,努力把散乱的思绪集中,还有时间,能赶上发稿。

我负责的是法制栏目,每周两期,每期一千五百字左右,一千字讲解案例,五百字左右解答读者提问。这种对大多数记者是简单的工作,对我来说却是件头痛的事情,因为我总把握不好尺寸,不是太血腥了就是太露骨了,有时总编又会说淡出鸟来。我提出过换人,但主编说我是正牌公丨安丨大学毕业的人,这个工作我最合适。每当主编说我是公丨安丨大学毕业的话时,我都会感到一阵阵头痛,因为我记得大学的教室和宿舍,还有许多的人,还有午夜翻墙出去喝酒打架,但让我回忆一下所学刑侦技术,非常遗憾,大概和一个经常看侦探小说的爱好者没什么区别。而且,我晕血,更确切的说是对殷红的血液有着本能的恐惧,在深深的恐惧中又有种莫名的渴望,像大脑里有两个人在不停争持,而我夹在中间,惊惧着,唯恐迷失自我变成一具行尸走肉。

稿件一张张铺在电脑桌上,仿楠木的笔筒被遮去一半,用来写大字的毛笔歪向一边,红墨没有洗净,只是笔尖露出了干净的原色。十五寸的方正显示器占据近桌面一半,我拉近与键盘的距离,盯着散乱的稿件。

这一期做的青云路菜市场凶杀案,案发时间为傍晚八点二十一分。当时我在现场,刚结束一个同事的婚礼晚宴,喝了几瓶啤酒,有头晕,打算买点醒酒的酸味小菜,突然看见一个四十左右的汉子阴沉着脸从对面走过来,直觉告诉我这人有问题,几乎是本能握住了相机转身追随他的背影,结果真让我拍到了,惊人快的刀,一刀致命。我不停的连拍,好像刚换了512M的SD卡,内存不成问题。透过摄相框我看见那个汉子的手在抖,但落刀却非常稳,显然练过,不是屠户的话就是厨子。他用的刀是街头假藏民卖的管制刀具,三十几厘米,五六厘米宽,四五毫米厚,正是杀人越货的绝好利器。当那个女人的头被砍下时,一腔的血喷出来,旁边一个浓装艳摸的女人吓的瘫倒在地。那汉子被血没溅了一脸,凶性大发,一转身抓住那女人的长发提起,挥手一刀,又一颗人头被砍了下来,她的身体则软软的倒下,血像自来水般涌出。我抓住这个时机连按快门,把他行凶的过程全部拍了下来。菜市场里的人们终于醒悟过来,惊恐的尖叫着向出口挤去。我心跳的很快,因为那汉子转过头盯过来,妈的,他看见我了。

日期:2005-5-22 15:24:00

第一章:世事无常

<一> 我的世界:图书馆的谋杀密码

你或许会觉得这名字有些耳熟,那你就不必怀疑,它就是从斯蒂芬金的小说中而来,对,就是那篇关于涂鸦和忧郁的自杀者的故事。

我喜欢那篇故事,它抑郁低沉,让人心中充满忧伤,还有莫名的对生命的思考,特别是它的名字,《你所爱的都将被带走》。是啊,生活是个奇怪的过程,一切人类所爱的都将被岁月带走,更何况个人的一些小秘密,或者是情爱和恨意。我想我是个忧郁的人,就像故事里的那个老男人,站在暴风雪的窗前默默的数着,将自己的生命交给上帝仲裁。但有些许不同,可连我自己都分不清那界线,谁知道呢,生活总是莫名其妙的。

我想到了死,自杀或他杀,强加于他人身上,而这一切有个不光彩的总称:谋杀。

心底有些阴冷,而这个念头却是真实的,甚至可以触摸到刀锋的边缘,那是死神的召唤。

<二> 不愿想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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