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曾经转过那样一条微博,就是提倡同志的平等权利,其实我们所想要的并不是什么金银财富,我们要的,真的只是在老伴老了、病了的时候,可以在手术单上签下“同意”的那份权利。尽管是如此小小的一个权利,却不知要到何年何月在中国才能实现。。。
扯远了,再回到保险吧,需要提醒的是,寿险合同才有10天的“犹豫期”,而意外险是完全没有的。
不过,昨天我已经顺利的把寿险合同改到小刚名下了,也就是说,这条路是完全走的通的,今天我也要求那位大姐尽快把我的意外险合同转到小刚名下。
其实,昨天见那位大姐,还有一个重要的目的:小刚也买了一份保险。
如法炮制,他也将那份合同的受益人也转到我名下。这样,我们虽然没有签署保险合同中的“互投合同”,但是一样达到了我们预期的效果。
其实,我个人的感觉,在目前中国尚没有法律保护同志权利的时期,这样的“互投”合同还是非常有利于同志恋人之间关系的维系与增强的。
希望我们的探索可以给众多的同志恋人一点点借鉴。
日期:2012-11-28 21:47:14
【169】
A大周围的房源其实是比较紧俏的,毕竟这里属于学区房,坐拥上海著名学府,可以共享里面的各种运动设施、图书馆,有机会聆听各种学术报告,其实也是这周围小区的优势。而凭我们的资金,又是没办法买新房的,只能着眼在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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