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专条》上,第一条赫然写着:日本这次出兵台湾是“保民义举”,“中国不指以为不是。”
真是太雷人了,这就是说,清政府不仅承认日本入侵台湾是合法的,而且承认琉球(原是中国的藩属国,后被日本强占)是日本领土!
为什么要这么写呢?难道草拟条约的这些人中文没有学好?难道李鸿章不知道这个条款背后的含义?
当然不是。
草拟条约的这些官员,都是经过科举考试层层选拔上来的,别的说不准,但文字功夫绝对是一流的,而李鸿章更是以擅长写奏折而著称,是大清帝国为数不多的一流笔杆子。
那么,为什么会犯这样低级而愚蠢的错误呢?
实在令人费解。
但是只要你找到了破解这个谜底的钥匙,一切都会顺理成章。你会发现一个惊人的结论:这个条款,并不是日本人强加的,而是大清帝国官员故意这么写的,包括李鸿章。
因为条文如果不这么写,就不能得到他们想要的东西。
这个东西就是面子,就是尊严,就是体制。为了得到它们,必须这么写,除此以外,别无他途。
面子问题是个老问题,有些年头了。要面子也未必是件坏事,人要脸,树要皮,何况一个国家,总是要些国体和声望的,可是问题如果太在乎面子,为了面子伤了里子,就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和病态——死要面子。
死要面子活受罪。
理顺一下思路,揭示隐藏在文字背后的逻辑。这是一个极其荒谬的逻辑。下面来演示一下李鸿章的推论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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