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12-06 09:28:10
既然小马又把形婚的事情拿出来做解决方案了,我就要多说几句了:
第一,我这里从不反对形婚。
不反对的原因就是,在现实的中国,还有它可以用来解决L/G问题的作用。有用的东西都有存在的必要。
第二,我最反对,动不动就用“形婚”来当挡箭牌。
婚姻,不管是不是形式上的,都要宣告给社会。(不宣告,还结婚干什么?)
一个人对社会说一个谎言很容易。
一个人找另外一个人、一起对两大家子人和各自的种种社会关系说一个很长时间的谎言,就是一个“工程”了:没有“预算”“审计”“监理”“合同”“设计图”“迂案”等等,这个工程一定会出大乱子。
所以,要拿“形婚”来当挡箭牌,就要事先好好设计一番。
如果前期没有这种准备,临时抱佛脚,佛不踹你一脚就不错了,能解决什么呢?
第三,选择形婚的,不选择形婚的,没有高下之分,我们在这里分享小K的个案,不是为了给她一个真正的建议。——我一向认为,任何人的生活都要她自己找出路来走。
她两口子和我好好聊了一天,我都没有给出一个意见。她也不是一个没有想法的人。我只是让她看清各种可能,根据自己最善于、最好办的办法去做。
更重要的是,给她一个招儿,然后说“出了事儿我就不管了,你再找高人去问吧”,这种事儿我做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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