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还得从案件本身说起。扬州的一名员外苗天秀,“家有万贯资财,颇好诗礼”,在表兄开封府黄通判的邀请下,苗员外“打点两箱金银,载一船货物”,带着小厮安童、苗青进京谋官。苗青在半路上勾结船家陈三、翁八,谋害苗员外,劫了满船的财物私分。这是一件脉络清晰的谋杀劫财案,但这宗案子有其特别之处:
其一,安童同时受害,但侥幸得脱,逃得性命。
其二,涉案金额较大,“一千两金银,二千两缎匹,衣服之类极广”,少说也合三四千两银子。
其三,受害人苗员外的表兄是开封府通判黄美,属于官员亲属。
案情的发展,紧紧围绕着这三个特别之处,逐渐形成了迷局。
案发之后,苗青与船家私分了赃物,苗青打着苗员外的旗号,找到老主顾销赃。事发两个月后,安童巧遇了招摇过市的陈三、翁八,随即向守备府告发。周守备是驻军官员,由于缺乏赃物作证,并未贸然接状,安童又告到提刑所。接到报案,立即着手展开调查、搜集证据,是提刑所的职责所在。因此,夏提刑立即发了逮捕令,将陈三、翁八抓获归案,开始审讯。
此时,安童并不知道苗青是整个劫财案的主谋,而是两个贼船家主动招供的,夏提刑又发出了对苗青的逮捕令。到此为止,整个案件都是在按正常的法律程序开展,如果不出意料,正在销赃得苗青定能人赃并获,使这宗谋杀劫财案的所有凶犯认罪伏法。不巧的是,夏提刑发出了逮捕令,偏偏又赶上了双休日,衙门不上班,内中又有人向苗青暗通消息,苗青一溜烟躲进了经纪人乐三的家中。乐三是谁呢?本人没有多大本事,敢于藏匿通缉犯,但他家的邻居就是西门庆的“二奶”王六儿。在乐三的指引下,苗青以“五十两银子,两套妆花缎子衣服”,通过乐三嫂贿赂王六儿,在西门庆面前求情。这样一来,苗青不仅有了躲藏的时间,还借机疏通关节,妄图逃避罪责,案情在贪财的西门庆强势介入下,必然会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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