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疑惑地看看他们,又原地转了个圈,看了看周围的环境。
“不应该啊,这里荒无人迹,怎么会有这东西?”我晃了晃手里的土陶片,“这东西看起来,有些年纪,怕有好几十年了。”
“不赖嘛,随便看一眼,就能看出好几十年。”宋小毛不知是在挖苦还是在称赞,若有若无地说了这么一句。
日期:2012-3-4 20:20:00
“这地方应该有人进来过。”汪通海说,“旧社会的时候,往大山里去打猎,不是常有的事吗?猎人摔碎一两个陶杯瓷碗,也总是有的。”
我点点头,汪通海的脑筋就是转得快。别说旧社会了,即便在当时,打猎也是常有的事。尽管国家在1981年就颁布了枪支管理办法,但那时候对各项法律法规的实施监管都不甚严。我们县公丨安丨局的一帮官二代们,就经常在晚上开着车去山里头,拿对付犯罪分子的枪来对付兔子。可怜的兔子们经常在夜里跳到山间的道路上,只要被明晃刺眼的车灯一照,全都竖起脖子一动不动,这时候开枪,只要不是瞎子,就可十拿九稳,一顿兔子大餐便齐全了。那时候我爸也有一杆鸟枪,农闲的时候,也常到竹林里去打雀鸟。我幼时常叫上乡里的小伙伴们,跟在爸的身后,蹑手蹑脚地走,生怕惊了竹枝间的雀鸟,等打下一只来时,我们就会嘻嘻哈哈地冲上去捡,即便是落在田里,落在深草间,我们也奋不顾身,争先恐后。那都是记忆中的事了。如今年龄大了,难再如此,但每每忆及,还是总有幸福的感觉萦绕在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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