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
没有回应便抬头,对上他冷冰冰的眼,又埋了头,不敢再提。
郑雷提笔写诗: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恰逢斜阳透过格子窗照进来,湿墨未干,反射点点光影,倒真有几分生光辉的样子,他觉得他这句诗写得很应景。抬头一看,对面的人儿还在纸上画毛毛虫。
可能天时地利他心情不错,难得有意指点,便绕过书桌朝她走近。宋唐畏惧他的气场,躲避时不小心踩住他散开的鞋带,他使力往回撤,她才发现,猛一抬脚,郑雷重心不稳后倒,她伸手捞他,没捞着,吃饱了墨的狼毫上下一舞,舞了郑雷一脸的墨,那墨汁儿非但不凝固,还滴落着往下淌。
“诶呀,对不起。”
郑雷一言不发,走了出去。
郑雪为这事夸她:“你竟敢泼他一脸的墨,你太牛了!”
那段时间有一首流行歌叫《2002年的第一场雪》,郑雪老哼唱。
宋唐不解:“都2004年了,为什么唱2002年呢,2002年的第一场雪很大吗?”
郑雪:“我不记得了,那时候我还很小。”
宋唐想一想:“那时候我也很小。”
“我现在看那些一年级的小孩儿,觉得好幼稚。”
宋唐:“我也觉得幼稚。”
过几天,郑雪不唱这了,改唱《情人》。
“你是我的情人,像玫瑰花一样的爱人,用你那火火的嘴唇,让我在午夜里无尽的销魂。”
宋唐不懂何为销魂,只是回味火火的嘴唇,得吃多少辣椒才能吃出火火的嘴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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