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无用功,我想起了当时的一个创意。只是,这次没耗费我多大的精力,只是一个想法没有实现而已。
当时的我,就像一个伟大人物,随身带着纸和笔,随时把自己的所谓奇思妙想记录下来,以免忘掉灵感。
而事实证明那很多是被窝窍,行不通。
我注意到,人们对于吸烟的痴迷,不仅仅在于身体对尼古丁的需要,还在于享受整个吸烟的过程:
潇洒地掏出烟盒,优雅地抽出一支,深情地用鼻子闻一闻,随意地在指甲上瞌一瞌,然后惬意地叨在嘴里,动作利落地掏出精致的打火机,“啪”地一声打着,头凑过去深深地吸一口,神仙般地吐出烟雾,随之而出的还有胸中或舒服、或愁闷的心绪。
这正如到饭店吃饭,点菜、想像、等待,也是一种享受的过程,如果上去就开吃,往往会觉得索然无味。
这是一种文化,或者说是一种道。
我就想,吸烟有害健康是肯定的,如果换成口香糖来重复以上的过程,会不会火爆呢?
也就是说,把口香糖做成香烟的样子,装在烟盒里,抽出来吃了。
既然是吃,干脆起个“苦”的商标,广告词就是: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今天,你吃“苦”的吗?
颠覆传统的东西,如果成为一种年轻人中的流行,那价值是巨大的。
当然,这需要巨额资金的支持并请明星代言,做电视广告,需要冒风险。
而这是我做不到的,所以,也只是想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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