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2-05 12:12:11
三十
西安当地法院来我们公司的当天晚上,我与在外地的罗老板煲了长时间的电话粥。罗老板这人做生意绝对行,搞管理和法律绝对不行,容易抓到篮子里都是菜,他说了一大堆无厘头的话,叫我又好气又好笑。我接触过很多成功的民营企业老板,他们的商业嗅觉和做事魄力让我钦佩之至,可他们的逻辑思维能力实在让我不敢恭维,特别是他们去学了那些江湖中的MBA、EMBA后,下面的员工那真叫做是无所适从,如临深渊哦!
电话打到最后,罗老板发现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就要我找法律顾问一起商量办法。我随即按照老板吩咐打电话给法律顾问,法律顾问这会儿正在外面夜夜笙歌,他用喝醉酒的大舌头说,过两天再联系。奶奶的,拿钱的时候怎么不过两天再来啊!
求人不如求已,第二天一上班,我就躲进一间别人不容易找到的房间,用整整一个上午的时间,写就了一份答辩状。作品完成后,仔细端详加仔细斟酌,自我感觉比较良好,可最后还是把它传真给了沈哥,让老哥帮着咱把把关。下午的时候,沈哥发来短信:士别三日,刮目相看,功夫明显见长。此件无误,照发。
周五,罗老板回到上海,要我通知法律顾问晚上一起吃饭。
晚上酒桌上,我把基本情况和初步处理意见向罗老板进行了汇报,并同时把答辩状呈上。罗老板这次出去谈生意比较顺利,这种浓郁的喜庆情绪一直带到了酒桌上。罗老板听完我的汇报并看了答辩状后,喜滋滋地说:“有吴总在家里,我出去谈生意很放心啊,所以生意就能够谈得很好。对处理意见我同意,这份答辩状请法律顾问再给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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