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就像横在我与吴嘉淇之间的一个情敌。于是,当那个把篮球玩得花里胡哨的胖子向我挑衅时,我毫不犹豫地站了出来。那是吴嘉淇出院的第三天,星期五。由于是个工作日,整个球场只有那胖子一个人在打球,他看到一个漂亮的MM倚在我的身边看着他,不免技痒,于是邀我陪他一起打。也许他的目的仅仅是孤单,找人陪他一起玩;也许他是看我没有球打而同情我,施舍我。可是,既然他开口邀我了,我就认为他是想羞辱我。因为凭我的篮球功夫和投篮水平,无论是和他做寻常的投篮练习还是一对一打半场,都将毫无疑问地成为他的陪衬。我又不是SB!所以,我对他提出了一个看似合乎情理,实则无理取闹的要求:
一对一,打全场!
胖子就是胖子,天真烂漫,他居然同意了。他不知道我曾经是练一万米的,那时,我天天起早在上大足球场晨跑。每天都坚持跑25圈,而且最后一圈的最后一个直道,我还要像百米赛跑那样来个冲刺。我认为一个一万米下来,不做个冲刺,就好比做爱没达到高潮那样令人不爽。所以,不光耐力,我的爆发力也很强,百米可以跑进12秒。
我的奔跑,完全弥补了我技术的粗糙。因为当我发动进攻时,我会将球重重地从胖子头顶抛过,抛得老远,然后在他身边呼啸而过,跑到他的三分区内抓得篮球,面对“空门”,轻松得分。这样可以省掉我运球和过人的生疏。在无人防守的情况下,我的上篮还是可以保证50%的得分率的。而且,胖子速度慢,回追不及。就算我一投不中,还可以继续再投。如果有技术统计的话,我的前场篮板也是个惊人的数字。胖子进攻时,我则在他的后场就开始展开源源不断的骚扰。即使他连挤带撞,逼近我的篮下,也很难保证在我的防守下,每球必中。因为,林杰曾经教过我一个篮球场上的至尊无赖秘籍:黑爪子。就是在对方投篮的一刹那,你一手佯装盖帽,一边伸出你另一只肮脏的黑手,挡在他的眼前。神不知,鬼不觉,不伤人,不打人,只要遮蔽他的视力足矣。而且,不管他得分与否,我都会在第一时间再次打他一个快速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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