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音音:“看着这位新来的挺能打??不知道是不是我一个人的错觉。”
同桌:“是你一个人。信我,以我的火眼金睛,新来的一看就是个三好学生。”
杨音音:“想念舞骚东哥了qaq”
同桌:“我加个定语,新来的是个闷骚的三好学生。”
杨音音:“你觉得他俩谁能骚得过谁?”
同桌:“东哥吧,像今天这种名场面,东哥骚不过时肯定会拉着新来的跳恰恰。”
杨音音:“并不太想看好吧。”
“谢谢。”秦则初摸了摸裤兜,口吻遗憾道,“今天忘记带棒棒糖了。”
许央:“……”
她其实很想问那天夜里的事情。
有些事经不起细想。
许央发现,假设秦则初就是那个凶手。逆推,一切都有迹可循。
比如——
薛定谔的棒棒糖。
她在便利店多看了两眼棒棒糖,夜里秦则初就翻窗进她房间,给了她那根棒棒糖。那么,是不是有种可能:她在便利店时,秦则初已经有了杀人计划,如果出现意外,她房间是他暂时的藏身处?
同理——
秦则初今天一身黑的装扮。
他以前几乎每天都穿着白衬衫,至少许央路过便利店时看到的是这样。那夜在她房间,她多看了他脚上的球鞋两眼,而他现在脚上穿的是双黑色帆布鞋,普通到不能再普通,许央怀疑是弄堂便利店的处理货。
他换掉那天的衣服和鞋,为什么?如果他是凶手,显然是在销毁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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