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2-24 09:56:29
历史的细节其实最有价值,看王濬的自辩书,简直是一部精彩的小说,把那个时代人和人之间争夺利益无所不用其极的嘴脸勾画殆尽,这是史官们无论如何也写不出来也写不好的,二王争功就象发生在我们时代里的事一样,抬头看看我们周围,王浑这种人难道不是到处都是吗?
王濬在南京没捞到什么好处,王浑倒是大发横财,这点是很显然的,问题是朝廷为什么不追究王浑?
估计大发战争财大发国难财在那个时代很普遍,比如说前面说到的石崇,当荆州刺史的时候,就常常派亲兵去拦路抢劫富商,很合法的抢劫,就象现在公路上的收费站。其次,王浑家实际上也是外戚,势力很大,王濬只是一个地方官,家世也就一太守,追究王浑,风险比较大。再次,中国法律总是维护原告,所以中国到处都流行恶人先告状。
节点2还剩下最后一个关节点:二王差点火并南京城。
起因是王濬不听号令,大摇大摆地进入南京城,更可气的是他还私自接受了孙皓的投降,王浑咬牙切齿,一定要报复。
换了谁都会生气,妈的,老子在南京外围蹲坑这么多天,你他妈的没发一枪,一来就抢了我的大功,而且还是在我的领导之下,不捏死你还有天理吗?
中国人报复比他地位低的家伙,最为积极,即使地球爆炸,粉身碎骨前最后一句话一定是:“老子和你到地狱里接着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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