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8号,龙行小组到了广州市海珠区。
公丨安丨局内,刑警队长文强向龙行小组简单汇报了一下案件的情况,三名死者同属一家娱乐公司,名叫星M传媒。
死者一:李泽安,广州人,年龄35,广告策划总监,死于10月14号凌晨2点左右。
死者二:唐国雄,湖南人,年龄38,艺人经纪主管,死于10月15号凌晨2点30分。
死者三:蔡碧辉,台湾人,年龄30,模特摄影顾问,死于10月16号凌晨2点20分。
3名死者都是在凌晨左右被杀,死者的面目表情惊恐,眼睛瞪得快要爆出。法医在三名死者房间里提取到少量乙醚成分,初步判断死者是被人先迷昏,然后被绑住手脚,接着凶手将丨炸丨弹安在死者的腰间,最后引爆丨炸丨弹,死者腹部至**都被炸得粉碎。
阁老:“有没有查出是什么丨炸丨弹。”
技术科人员:“我们从丨炸丨弹的残骸中分析出这种丨炸丨弹是一种小型液体丨炸丨弹,主要成分是硝化甘油,制造简单但威力惊人。”
阁老:“这种液体丨炸丨弹能够携带入境吗?”
技术科人员:“理论上可以,液体丨炸丨弹的成分简单,如丨硫丨酸、硝酸、丙酮、过氧化物等很容易在普通的化工商店购买得到,还有清洁剂、染发剂等制作原料,一般不会被有关部门注意。”
莫白:“丨炸丨弹的引爆装置有什么特点,是时间装置、摇控装置、还是温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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