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1742年,苏格兰科学家戈登又改进了摩擦起电机,他用圆柱体的玻璃代替玻璃球,并提高转速,达到每分钟680圈,因此能产生强烈的火花,甚至可以杀死小鸟。
1745年,莱比锡的电学家温克勒又把玻璃管安装在用脚踏板踩动的轴上,这样可用脚踏代替手摇,并用安装在弹簧上的皮革垫子代替摩擦玻璃柱, 这种经白垩处理的皮垫较容易起电,并借助弹簧压住玻璃球。后来,这种摩擦物很快就成了既定型式。他用改进后的起电机在很多人的集会上表演,用产生的火花来点燃酒精灯,并且从人的手指上产生火花。
温克勒还研究其它各种起电机,其中有一种绕轴旋转一个酒瓶的装置,它用一块踏板和弹簧操纵一根缠绕在轴上的绳索,绳索使瓶交替地沿两个方向转动。
这时由于有很多的人在研究或摆弄起电机,有一位科学家克吕格尔认识到,原导体越长,它起电时给出的电击就越强;到富兰克林才确认,一般情况下,电击取决于导电表面的面积,如果摩擦的物体,如玻璃柱的表面积越大,则起电量也就越大。
摩擦起电机的出现,这种由人工产生的新奇电现象,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不仅一些王公贵族观看和欣赏电的表演,连一般老百姓也受到吸引。整个社会都对电现象感兴趣,普遍渴望获得电的知识。电学讲座成为广泛的要求,演示电的实验吸引了大量的观众,甚至大学上课时的电学演示实验,公众都挤过去看,以至达到把大学生都挤出座位的地步。摩擦起电机的出现,也为实验研究提供了电源,对电学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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