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9-04 09:55:16
《明季北略》读书笔记之二十五——山东节妇 [原创 2011-09-04 09:51:24]
看到这一段记载,即便在明末史料中见惯了舍生取义、慷慨悲歌的小秋也不禁动容。不吝简短,单列一节,以示敬重。
崇祯十三年,山东诸省连年旱灾造成大范围饥荒,百姓纷纷南下讨饭逃荒。当时书铺廊下躺倒了一位“秀士”,发裹袙巾身穿一件破旧的紬衣。旁边有位少丨妇丨,耳戴银珰,相貌端庄气度娴雅,看见行人往来,只是伸出随身的扇子乞钱。
间或有人问他们的来历,少丨妇丨答:“我本是山东大族巨室之女,夫君也是有秀才功名的,我二人成亲才五日便相携乞讨至此。忍饥冒寒,染病不起,只得在此坐守待尽。”也有人劝那妇人:“还不如改嫁了呢,先弄个几十两银子的聘礼给丈夫治病,那样两条命都能活啊。”妇人说:“与其失节而生,宁可守义而死。何况夫君病势深重,即便得到饮食药品恐怕也不可能痊愈了。夫君死,我誓不独存,死前又何必徒丧廉耻呢?”又有人诘问妇人:“为什么不把耳上的银铛卖了买米呢?”妇人答:“这是夫家的聘礼,不忍抛弃。”
一旁围观的人听到这些对答都感叹钦服,纷纷解囊相助,不一会儿便得到了些银两。妇人用那钱买了一具棺椁,放在寺庙之中,余下的大多买了米煮粥。她用汤匙一口一口地喂丈夫喝粥,丈夫喝一口,她也喝一口,丈夫不喝,她也不喝。其夫将近十天没喝一口粥,最终逝去。那妇人收敛了夫君的遗体后,用乞讨得来剩余的钱请人将棺椁下葬后,用自己的衣服去兜土堆坟茔,然而坟茔未成便晕倒在地气绝身亡。路人感其高义,共同出资买了棺椁,将妇人与其夫同穴而葬。直至下葬,妇人耳畔的银珰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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