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而言之,到了11世纪,骑士道的核心价值观业已鲜明,成了世人衡量骑士优劣的权威标尺:
一、英勇——要能打仗。
二、名誉——要誓死捍卫名声。
三、忠诚——要服从首长的意志,保护首长的面子。
四、谦恭——要守礼节。碰上女士要尤其文雅尤其殷勤。
五、慷慨——要热忱待客,舍得花钱。
与骑士道齐头并进的,是所谓的典雅爱情。根据这一脱胎于阿基坦吟游文学的浪漫理想,骑士一旦邂逅真爱(通常是某位阶级高于自己的人妻),就会对她表现出死心塌地的崇拜和爱恋,鞍前马后、两肋插刀,既像花痴,又像忠仆。骑士的爱情被看作仅次于宗教的精神支柱,因而广受歌颂和赞许。无论是凯旋还是惨败,鏖战还是濒死,骑士总是呼唤着心上人的名字面对一切,无怪时人会说amor vincit omnia——爱情征服一切。
日期:2010-09-14 21:47:10
成为骑士
11世纪末的年轻贵族要当上骑士的确要颇费一番周折。
那时,通常只有嫡长子才能继承骑士老爸的头衔。弟弟们可能会当一辈子扈从,直到打下自己的江山;要么就走弃戎拾笔,谋个体面的圣职,向大主教、大修道院院长之类的目标挺进。
符合条件的幸运儿从7、8岁开始就得作为伺童候在领主身旁听其差遣,送信、照管衣物、倒洗澡水,干些诸如此类的杂活,顺便学会骑马、格斗、鹰猎、下棋和歌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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