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一个变革之风劲吹的世纪创造了自己的宠儿——骑士。在他们身上,我们既能看到旧时代的根性,也能发现新时代的烙印。城市文明的远景、上帝的和平与休战、僧多粥少的尴尬就业形势,共同构成了骑士精神的温床。不错,这群人尊重noblesse oblige的法则,承认地位越高责任越重。他们舍得花时间从事公益:保卫教会、服务妇女、关照弱者、讨伐罪恶。但他们也是惹麻烦的专家,因为骄傲,仅仅被人斜睨就会怒不可遏;因为嗜血,永远在期待战争、挑起战争、激化战争。不错,骑士能歌善舞,笃守礼教;但他们也会用脏兮兮的指头撕食夹生肉,会忘情酗酒直到夜深,会把粘了污血和脑浆的战利品献给上帝以示感激,或从手下败将的脸上割下耳朵鼻子送给敌酋作为侮辱。这群人注定在不远的将来让穆斯林大开眼界——既以勇气和率直赢得钦佩,也以残忍和野蛮令其发指。
日期:2010-09-15 22:46:20
【塞尔柱突厥异军突起】
话说当年有个叫乌古斯的突厥部落,6世纪前以乌护之名居于天山东部,后来一路西迁,于10世纪时被首领塞尔柱领进中东,信了伊斯兰教。突厥人在当地如鱼得水,大肆扩张,根据英国史学家吉本的点评,“其势头有如海潮江浪,淹没了河中、花剌子模、呼罗珊和整个东伊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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