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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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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语法——或者说语言中的所有形态,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表达某一种信息。语法书中的所有名目:时态、数、主谓语一致性、人称的变化、分词、介词、名词动词形容词副词的划分、从句的使用……都是为了表达某种意思而存在。你可以尝试反推:某个意思如果不用这种方法该如何表达呢?是不是没法表达了?这样,你才会成为语法的主人,而不是被动地想要拚命做到“语法正确”。象前面我说时态一样,语法也是——只要你把你的意思表达清楚了,语法就一定是正确的。反过来说,只要你的表达遵守了人家的规律,你就能被人理解,你的语言也就达到了目的。

英国孩子学语言是在一次次的错误尝试和被纠正中进行的——谁家的孩子不是呢?当你说出一句“不合语法”的话,大人的本能反应是“不舒服”,哪不对劲,就象我对那位美国女孩把selfishness说selfish一样,她就要纠正我,这样我就学会了。而我们的学语言,没有这种被纠正的环境,只能尽可能多地去看和听,去接触地道的原文,不要想为什么,时间长了,那种语言的形态就刻进你的脑子里了,再有别人说一句不一样的,你也会本能地感觉“不舒服”——错了。

实际上,与其记语法,不如直接去记一个个语法“试图总结”的语言本身,后者看似费时间——你记的是个体,我记的是规律啊——其实不然,记了一大堆语法规则,我相信你到要用的时候一定手忙脚乱,就象临走子儿的时候还要翻棋谱。而且我相信,记语言本身,和记语法一定用到大脑中不同的脑细胞,语言是人的本能,语法只是一种知识,前者是感性的,后者是理性的,前者是质感的,后者是干瘪的,前者的运算速度一定比后者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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