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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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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开始以新的方式进行竞争。 日本人可以为了赚钱,没日没夜地勤奋工作,这是最让美国人觉得恐惧的。 虽然有一部分美国人也非常敬业,但是整体上根本无法与日本在勤奋上相比,因为大部分美国人需要学习、健康、家庭、个人爱好、休闲娱乐。 不能比勤奋,那就只能比动脑子了。 所以,美国强化了“知识经济”导向,什么是“知识经济”? 就是靠脑子赚钱。 不断寻找更好的方法,更轻松地赚钱。 而美国人如果想轻松赚钱的话,最好的途径就是把自己的生活方式变成了创造财富的方式。 当自己的生活方式成为创造财富的方式,那么人们赚钱也容易,工作也更有激情,不容易感到累,不容易被困难和挫折打倒。 所以,个人的成长背景和生活方式成为美国人的“金矿”。

美国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可以归结为“儿童的天堂,中青年的战场,和老人的坟墓”。 而众多美国年轻人通过挖据自身的“金矿”,成为推动美国“知识经济”的主要力量。 乔布斯喜欢练习英文书法,写出不同字体。 当时,他纯粹是出于喜欢,但是他没有想到,他的这个爱好在后来成为苹果公司发展和后来复兴的关键因素。 巴菲特从小对赚钱就有一种狂热,有一次还离家出走,去看一家糖果厂,想拿自己卖报的钱购买糖果厂的股票。 科比 布莱恩特从小就喜欢篮球,把自己的日日夜夜都泡在了篮球场上,努力练球,争得第一,然后他成为NBA的巨星。 在北美,我碰到一位40岁左右的软件工程师,他从心底里发出感慨,一些在计算机前长大的年轻程序员,随意就可以敲出带有几十个字符的网页地址,仿佛这些网址都是他们自己家的地址一样。 看着这些年轻人,他感觉到自己已经完全落伍了。 自己能做的,就是以人生的经验,在系统性、架构性等方面引导这些年轻人,做出更好的系统程序。 可以说,苹果、微软、Dell、Yahoo!、Google等充满创新精神与年轻活力的企业,都是基于年轻创业者从小的生长背景、兴趣爱好和生活方式等综合因素,然后发展起来的。 它们也就成为“知识经济”的标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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