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给别人好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用个人的资源施予的;一种是用手中的权力施予的。用个人的资源施好处给别人,如慈善捐款等等,此类恩情应该被牢记,受惠者也应该以适当的方式给予回报。用手中的权力给人以好处,施予者动用的各种资源是社会和公众的,不属于个人,只不过是为了社会的正常运转,公众把这些资源委托给了这个人。掌握公众授予的权力和其他资源,干好事理所当然,不是什么恩情;干坏事,这些权力和资源就应当收回来。也就是说,在一个理性的社会里,公权是公权,私恩是私恩,两者不能混淆在一起。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某些人偏偏喜欢把公权私恩化。一个人运用手中的权力为他人做了点事情,本来是一种组织行为,可他觉得是自己对别人“皇恩浩荡”,一定要接受金钱或者美女之类的回报;一个人得到了上级的好处,他不认为这是社会机器运作的产物,而觉得是上级个人对自己格外的“恩情”,因此要溜须拍马、送礼赠色。公权私恩化是权力寻租的一种表现,它使严肃的政治变得非常庸俗,也伤害社会的公平。
现在玩得活的是那些手中有权支配国家钱财的人。他们用国家的钱结私人的缘;靠私人的缘挣手中的权;再又用手中的权捞国家的钱。如此循环,权钱双丰。
许多人把政治视为权力和权术,把政治当做随意编织的利害网;权力的高度集中,使权欲者人格异化,反过来权力人格的异化,更加深了权力的异化;当权力被视为个人或者小集团谋取私利的手段时,当权力沦落为某些势力或者小集团的奴仆时,当权力蜕变为凌驾于人民和社会之上的主宰时,权力就不再属于公众,不再成为民主的保护神,而是撒旦门徒手中的魔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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