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中国至今还没有权力文明这种新观念。权力之所以被君主所摄取,关键一点,就是没有权力文明意识,权力已经作为君主的私有财产,一方面是世袭的,另一方面是天赋,其他人没有享有的资格。更不会让它放在文明的尺度上,这样,权力文明在西方已经成为普遍的文明文化的产物,而中国始终把它视为少有的镇摄的象征。
为什么在投机政治反倒比直接从事经济活动能更快地发财致富呢?我们认为是由政治权力在古代中国社会的特殊地位所决定的。
“权力”,在社会学及政治学中最普遍的定义,是指一个人根据其意愿而对他人的行为加以控制或者决定的能力。在中国古代,正是这种权力,常常是无所不在的。纵观中国古代几千年的历史,掌握了政治权力的官僚们还有什么事情不归他管呢?
权力这个东西很奇怪,它虽然不能直接满足人们的生理需求,但在君主集权制的条件下,却可以支配人们生理需求的物质资料。在这里,权力实际上可以和一切有价值的东西挂起钩来。只要有了权,土地、财富、一切东西都可以源源而来。古代中国社会的一个重要历史事实就是:政治权力在当时是比任何有形的东西更值得追求的无价宝。如果一个人能够掌握国家的最高权力,成了皇帝君主,便可以把全国的行政、立法、司法、赏罚以至生杀各种大权集于一身。这是中国古代社会结构最重要的一个特点。而正是由于政治权力所占据的这种突出位置,以至古代中国社会的各个方面,如土地运动、社会分配、阶级构成、思想文化以及社会兴衰等等,实际上都与权力发生了密切地关系。所以考察中国古代历史,不可不留意于政治权力在古代社会中的这种特殊位置和作用。
秦始皇取得胜利以后,把中央集权制度推向全国,使广大的土地和众多的人民第一次被置于一个政权(实际上准确地说是一个人的)统治之下。中国古代这种权力至上的专制制度就是于此时趋向定型的。虽然残暴的秦朝只存在了十年,但以后的王朝在政体上仍然继承了秦的制度,成为中国政治制度的一大传统。
我国阶级社会中长期存在的血缘宗族是父权家长制的。在这种父权宗族内,父祖是统治的首脑,一切权力都集中在他手中,在家庭中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即所谓 “家无二主,尊无二上”。在家中拥有地位的家长制,是家中的主宰,家族中的所有人口,都处于他的绝对权力之下。就家族内部的一般成员而言,他们没有任何个人的权利,其个性完全被淹没于血缘宗族之中,个人只是个小细胞,对其外部权利要由家长来代表。因而在春秋中期以前的中国社会中,没有具有自我意识的独立的人。
中国古代的家庭关系从来就不是“横向”的,而是“纵向”的。中国古代家庭关系的核心原则所强调的是“孝悌”。它不是维护家内每一成员的民主权力和人人平等,而是强调父家长对家内其他成员的绝对权力,以及他们对家长的绝对服从。中国古代国家所以走上君主专制的道路,恰恰与上古国家残存的父家长制血缘宗族有着密切的联系;不单如此,秦汉以后中国政治社会出现的“家天下”,即封建皇帝把自己当作封建国家的大家长,国家成了皇帝及其一家一姓的私有物,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根源于这种父权与君权的结合。
军事争夺是古代中国君主专制制度产生过程中的又一重要因素,军事一直是古代中国政治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国家的形成,王朝的建立,往往都伴随着不同部族间的战争、掠夺以及征服的过程。
当时财富主要是靠军事行动获取,而对于已经处于统治之下的人民的剥削与掠夺,也需要靠军队来保证。所以,军事首长的权力特别容易转化为君主专制下的王权,而由军事争夺中产生的国家也就特别容易成为君主专制的国家。
纵观中国古代数千年的历史,一直充满着军事争夺、武力兼并的事实。不仅仅是在国家的形成的初期,以后的每一个封建专制王朝,几乎都是靠刀剑砍杀出来的。不容否认,政权由军权派生这一事实,对强化君主专制起了重大促进作用。
君主在全国范围内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及绝对的权力,这可以算是这种国家结构的一个特点。
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象古代中国这样,在几千年的历史中,政治权力一直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支配一切,主宰一切的巨大威力。每一个人的谋生手段、人生道路,每一个人的生活方式、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享受等等,封建政府都极力施加干预。道德原则、社会舆论、最后裁判权,掌握在最高统治者君主手中,决定着对于人们是非功过的评判和祸福荣辱的予夺。虽然自古以来人们就说,人生有三大不朽:立功、立德、立言,但实际上,最根本的还是掌握权力。
由于在政治支配形态下,政治途径比经济途径更能使人获得大的利益,于是人们扩充财富也就主要不是进行经济投资,而是进行政治投资。一是政治冒险,政治投机,这是非常情况下政治投资的常见形式。各种政局和政治转折关头的见风使舵,常常使一些人飞黄腾达。二是读书——入仕,这是通常情况下政治投资的最佳方式。读书做官,一本万利,这是封建时代人们通过大量观察,对政治支配形态下权力是最大的牟利手段,权可通神的这一社会现实的总结。三是如果没有本领取得功名,只要家中有钱,可以买官,这是封建国家专门为这类人开辟的一条政治投资之路。四是攀附权势,连接官府。
在中国古代,“官”不仅仅只是一种职业,而实际上已经成为一种标志政治身份地位的等级系统了。古代中国社会是一个权力支配一切的社会,政治在社会生活中是非常重要的。历史的运动不全是以阶级的形式出现,而常常是以等级的形式运动着。这正是政治权力在古代中国社会分层中的影响所在。
在古代中国社会,有一个历史现象值得注意,那就是“权”与“利”两者相比,“权”占有更重要的位置。权力比财富更受人们的青睐。就权力与财富之间的关系而言,那时的封建统治阶级并不象后代的资产阶级那样,因为有了“钱”,进而有了“权”;相反,当时倒往往是先有了权,进而凭借政治权力获得大量财富。在这里,财富的多寡是与权力的大小成正比的,谁的权越大,谁能得到的利就越多。“升官发财”、“争权夺利”这类口头禅反而能比许多理论的概括更准确、更直接地揭示权与利以及富与贵在古代社会中的关系。
在中国封建社会里,权力掌握在全国最高的封建统治者——皇帝以及听命于他的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手中。
在中国封建社会里,,除了掌握全国最高权力的皇帝之外,一切大小官吏几乎都可以凭借权力和政治地位而得利。在古代中国,只要当了官,有了权,财富可以不期而至,仕途是获取资财的最主要途径。
官僚与世袭的皇帝有所不同,他们具有流动性的特点。一个官僚即可以平步青云,也可能一落千丈,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保证自己掌握的权力永远不丢掉。这种流动性又同时为那些原来既非官僚,也不是地主的人步入官僚队伍,进而致富成为大地主提供了可能性。
国家应与人民同义——一切公共权力来自国民意志;国民意志是一切合法性的根源。
如果制度不能够约束权力,教育不能够抚育良知,法律不能够保障自由,文化不能够培植创造力,那么,就意味着一个社会从它的未来中抹去了两个字:希望。
国家机器的运行与企业的运行完全是两回事,政治经济学与市场经济学在很多状态下是矛盾的,甚至是格格不入的。处理问题的一种精神,就是一旦下了决心就别犹豫。人不是机器,人是需要有许多空间的,也需要有许多规矩,讲究平衡与人情才是有特色的真正文明。
国家权力之“手”应该如何干预市场
宪政包含了两个很重要的理念:一方面要确认和保障公民权利;另一方面要对国家权力进行制约。按照这一理论,市场经济中的国家权力必须回答下列问题——国家权力干预市场的边界在哪里?
这一问题的实质是,在经济生活中,国家权力这只“手”和市场这只“手”应该各自扮演什么角色?各自具有何种地位和作用?国家权力干预市场应当遵循四项宪政原则。
第一,政府不能实施行政控制、行政垄断。国家权力应该退出企业经营,即政企分开。现在需要政府权力与国有资本的代表者分离,也就是政资分开。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以及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原则,合理介定政府职责范围。
第二,国家权力不能随意限制私有财产。除了国家法律有明确规定以外,不能用公权力来限制和剥夺私人财产权。
第三,市场经济是一种自由经济,只要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经营行为,市场经济主体都可以从事。
第四,进一步放松经济管制。除了法律明确规定,或者需要经过特别审批程序的,国家权力不能任意限制营业自由。
强国使命与权力的责任:
当代出现的GDP崇拜不仅仅是管用的政绩观出了问题,更是人们浮躁地追求强国使然。我们国家近代以来所遭受的种种外来的屈辱,使强国理想迅速成为一个民族的宗教,而实现强国理想的使命就落到了权力的身上。由政府掌握国家经济的控制权,成为清末以后中国经济活动最显著的特点。政府以领导强国事业为己任,革命者为建设强大中国而夺取。但是,正是权力与强国使命的结合,使中国的强国道路变得格外曲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