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没有合法伤害他人的权力,仅仅靠谈判,靠利益引诱,事情简直就没有办成的希望。反正全村都没有水,靠天吃饭,大家都没有话说。在互相搭便车、集体磨洋工的时代,这是社员非常熟悉的心态。在那条废渠下边,就埋藏着许多利害计算,因为帐算不通,渠道才不通。
水利设施的建设、收费和管理,具有鲜明的公共产品的色彩,因此政权的介入,强制力的介入,实在是便宜高效的上策。在目前的土地分布格局下,主流办法还是手握政权的英雄的介入。
所谓村级民主选举,由于县乡政府的财政压力过大,村级政权负担着替上级政权榨取高额税费的功能,上级政权不敢放松对村级政权的控制权,因此村级民主选举往往流于形式。
民主在本质上不过是一种公共产品的交换机制,一些事情自己干不了,需要一个公仆替大家办,因此就要一边指挥并监督公仆,一边给他公平的报酬。小农经济很难自发地产生超家庭的合作组织,维持这种组织的费用太高了,谈判的费用太高了,监督的成本太高了,所以不划算。于是这样的组织在历史上就难以出现,出现了也未必可以长期维持,维持下来的往往要凭借霸权,并且难免腐化变质。
在一个较长的时段上看问题,村级民主选举这种试验成功与否,形成的状态都不是一个稳定的状态。因为中国的小农经济本身已经不是一种可以长期稳定的生产方式,农民集团与迅速膨胀的官吏集团的关系也不是可以长期稳定的均衡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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