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08-01 00:56:30
二九五、社会生活
婚姻制度:
一是明嫡庶之别。《晋书,武帝本纪》记载:“嫡庶之别,所以辨上下,明贵贱。而近世以来,多皆内宠,登妃后之职,乱尊卑之序。自今以后,皆不得登用妾媵以为嫡正。”说的是,对于正妻即使去世以后,也不能以妾升为妻。
二是婚礼的沿革。根据中国古代的礼仪规定,婚礼不举乐、亲朋好友不来道贺。对此,《礼记》有明确的记载。至于婚礼作为大喜事,为什么不让道贺、不举乐?《礼记•曾子问》上说:“孔子曰‘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烛,思相离也。取妇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白虎通,嫁娶》也称:“嫁女之家,不绝火三日,思相离也。娶妇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感亲年衰老,代至也”。但是,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虽然政府有禁止的规定,但是,民间却“嫁娶之辰,多举音乐。”
三是婚姻自由之风未泯。这一点,我们从《晋书,王濬传》中徐邈让自己的女儿挑选王濬为夫、从《贾充传》中看贾午私通韩寿、从《潘岳传》中妇女连手萦绕潘岳等等,可以想见当时女性的自由。同时,妇女离婚、改嫁也是不少见。《抱卜子,疾谬篇》称:“今俗妇女,休其蚕织之业,……舌中馈之事,修周旋之好,……或宿于他门,或冒夜而返。游戏佛寺,观视鱼畋;登高临水,出境庆吊。”虽多指东晋以后的事情,但是,似乎西晋时期,妇女所受的禁锢也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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