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11-25 09:2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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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了,这是后事。
2005年底,我还不认识九儿,但我认识了苹姐,这是个让我毕生难忘的、至今还不堪其扰的女人。我无法说清楚她是个什么样的人——她一会儿是海水,一会儿是火焰,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
我是因为采访认识苹姐的。那一年,我马不停蹄地参加各种活动,写了一些有分量的稿件,采访了一些名人、明星,有了一些人脉,得到了社里的认可,还给了我一个主任的头衔。虽然待遇上没有大的变化,但在这个行业,即使不黑着良心,也还是有不少捞外快的机会,我的日子还算过得去。
我是被一名声名显赫的音乐家约去L县采访苹姐的,L县我去过多次,老凡就是这里的宣传部副部长。临行前向老凡打听了一下,说苹姐是那个县的名人,经营着一个不大不小的企业——“很喜欢搞这种事”。苹姐喜欢唱歌,刚刚得了个什么比赛的金奖,要举行个新闻发布会。这种奖里面的名堂我是再清楚不过了,只要不多的钱就能买个金奖、银奖、特别贡献奖甚至终身成就奖,苹姐的老公是某职能部门的实权派,家境殷实得很。老凡所说的“喜欢搞这种事”估计就是这种沽名钓誉的事吧。
音乐家和苹姐显然很熟,我一直以为他约我来只是讲一下排场显示一下他的实力,因为我代表的毕竟是省级媒体,再或者出于友情给苹姐做一下宣传,然而事实并不是这样。新闻发布会也可叫庆功会,是在当地最好的宾馆举办的,之所以也可叫庆功会,是因为来的客人都凑了份子钱,几十桌有头有脸的客人,包括宣传部副部长老凡,礼钱应该很可观。结束以后,音乐家叫我如此这般这般……原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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