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9-09-22 09:52:24
作者:zgs1897 回复日期:2009-09-19 23:07:00
楼主你好。我刚买了一单身公寓,主要打算出租。老房东和现租客订有出租协议,租期到2010年3月,还有半年左右的时间。现主要问题是租客不肯和我见面。可能租客是包养了情人住在那里,生怕见面认识引起尴尬,因为我们是小县城,不要以前是认识的。而老房东是外地人,不存在这方面的问题。
现在房产证、土地证都已过户到我的名下,就是出租协议还是以前老房东和租客的协议,而没有我和租客和协议,因为租客不肯和我见面。10月到明年3月的租金已收到,还有租房押金3000元也在我手上,我估计到时候退这个押金租客还要跟老房东联系。叫他提早退房也不行,协议里面说要违约金2000元。
我想最好是我跟租客订一个协议,因为我觉得房子过户给我后老房东和租客的协议应该是无效了。但现在就是租客人不来。
这样一个情况有没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不订一个新协议沿用老房东和租客的协议有没有关系?
盼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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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没什么要紧的。租赁合同对房不对人。所以协议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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