蛆都有半寸来长,样子很象虫子,不过颜色却是鱼肚样的。那种爬满在尸体上的光景,好似蜜蜂港聚在养蜂人的头罩上一般。致命的伤口在哪儿是早已看不出来了,因为皮翻肉露的创口固然无不爬满了蛆,连小伤小肿也都蛆满为患,一扭一扭地蠕动。加拉赫醉眼蒙俄的,看着一大串蛆一条条地爬进了死人张开的大口。他忽发奇想,觉得蛆虫总应该出点儿声音吧,可是蛆虫偏偏悄无声息,管它们吃得起劲,他看得生了气。四下臭气逼人,苍蝇都贪婪地钉在尸体上不走。
“这要命的苍蝇!”他叽咕了一声,绕过了一具尸体,看见地上有块小纸板,就去捡了起来。纸板潮得都发酥了,手一捏就碎。他还找到了几只小药水瓶,里边装着深色的液体,他锁起了眉头,看了好一阵,问道:“这是什么?”谁也没有答理他,过了一会他也就依然扔在地上。“留个纪念!留个纪念!请问东西到底在哪儿?”
威尔逊捡起了一把步枪,枪锈了,枪栓很不容易拉开。他对大家说:“总有一天,我要弄上一把日本武士刀那才称心。”说完顺手就用那把日本步枪的枪托把一具尸体激了两下,然后扮了个鬼脸。“有一种野兽就专翻死尸堆找臭肉吃,伙计们哎,我看咱们跟找臭肉吃的野兽也差不离啦。”死人的胸脯上有几根肋骨刺了出来,在薄暮中泛着银白的光泽,那露出的肉则已成了暗淡的青紫色。“这倒象只带肩的羊腿广威尔逊发表完这个意见,又叹了口气,就信步下山去了。背面坡上有几个天然的山洞,内中有个洞里藏着好多有盖没盖的箱子,箱子顶上堆着六七具尸体。威尔逊一见就嚷起来:“嗨,伙计们,我给你们找到宝贝啦。”他这下子可得意了。弟兄们醉后的讥消怒骂真叫他伤透了心。“我威尔逊大爷说过能找到,就准能找到。”路上咕隆隆驶过了一辆卡车,向着前方的营地而去。威尔逊傻气地冲着卡车挥了挥手,然后就一屁股蹲了下来,细细地朝洞里窥探。弟兄们也已经来到他的身边,大家都在察看这个山洞。“伙计们哎,里边小衣箱一大堆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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