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體

正文 第六十八章

热门小说推荐

.

可惜开门的是一个脸颊略瘦的小姑娘,我见过——是她的妹妹。她妹妹手抓着门很忽闪眼神的望着我,仿佛有些害怕又有些好奇,想知道这个报复心极强的姐姐的同学究竟是多么的卑鄙,我很慈祥的问她:“你姐姐呢?”

这时我真看到她,她确实如我愿刚洗完头发,一手抓住发束很专心的望着我,头发湿漉漉在往下滴水,她睁大娇媚亮极的大眼睛,似乎意想不到是我似的,她的眼睛会说话,说的话我能听懂,是:“我怎么得罪你了吗?”

这时我才发现她的妹妹最漂亮的是那双眼睛,而妹妹的眼睛最像她。

她没有最漂亮的地方,也许唯一的缺点就是没有“缺憾美”。

我最喜欢的外国精典爱情名片是赢得若干项奥斯卡金奖,声震世纪的《卡萨布兰卡》。最喜欢的外国女影星是该片女主角——奥斯卡影后,瑞典美女英格丽.褒曼,一度令我迷恋了十多年。也许,仅仅因为她的样子很像褒曼,或者说褒曼的年轻时代很像她。

她似乎总是以宽容理解和好奇关切来对待他人,这是她身上最迷人最优雅的地方,她们相互半遮着脸:妹妹的脸被朱红色的门遮了一半,姐姐的脸在后面,被妹妹遮了一半,那种氛围和情调很像徐克《青蛇》里王祖贤和张曼玉在沐浴花池时媚目窥人,丽影相错的一景,真是终身难忘!

我一张开口就涨红了脸,原来一路背熟并以无数种艺术诠释方式设定的台词表情全不管用,我惊讶的望着她,心里突突跳动,忽然呼吸困难,也许是由于兴奋和紧张真忘记了呼吸。这才发现,无论自己的准备多么充分,在她面前原来还是不堪一击!

我说:“你家的门是我堵的,对不起!”

我恨不得扭过头使劲偷咬自己的舌头以惩罚自己,可惜目光黏在她的脸上舍不得移开哪怕一秒,这句话只是我现在忽然从大脑里蹦出来的,原来精心设置的华丽凄美豪情万丈才华横溢文采飞扬的台词——以便于我趁机创造形象显示口才的,居然不翼而飞!

唯一令我松口气的是我至少承认了自己是罪魁祸首,并道了歉,我的主题思想已经表达了。

她们仍很好奇的盯着我,妹妹的眼里添了些愉悦趣味,看着姐姐,姐姐嗔怪的扫了一眼妹妹,她轻轻挥挥手说:

“没关系。”

我顿了一下,觉得全身似乎都烧得发红了,我没话找话的说:“实在对不起!”

李丽秋眼里多了份谅解和宽容,这次她浅浅微笑,没有答话,只是轻轻摇手,手如嫩姜,表情温柔妩媚极了。

我心神激荡,觉得自己的骨头开始散架和融化,几乎站不住脚。

我不能再待,待下去没准她哪一句话中我自行晕倒。

妹妹看着我们的表情,用清朗的声音说:“你进来坐吗?”

我觉得自己两腿已经开始发抖,很快这种颤抖就会蔓延到我的舌头我的脸颊。我忽然结结巴巴的推辞了自己梦寐以求的邀请,我说:“不了!”我摇摇手。

直到现在我还纳闷,痛苦的分析了一万次以后,我认为自己的失败缘于这次的被催眠,神魂颠倒中的我一定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直接复制她刚才的摇手,可是她表达的意思是“没关系”,而我居然直接依葫芦画瓢的照搬了这个拒绝——我拒绝了最重要的一次机会!

我不得不承认那个厌恶的推断——陷入爱情的人智商为零。

那时我的智商一定不到一个一岁婴儿,因为只有婴儿,才会自动无意识模仿他最喜爱最亲近的人。

我失败得一塌糊涂。

李丽秋奇怪的望着我说:“进去坐会吧——我爸爸妈妈他们不在。你还没来过吧?”

我正在懊悔自己说反了意思,居然蠢到极点的按惯性复制了一次:“不用了!”

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笨到那种程度?

她们面面相觑的微笑盯着我,看去当然已经原谅我了。

我只好告辞,我被自己踢出局了。

我一边飞奔一边扇自己耳光,咬牙切齿的咒骂自己。

借助这股自暴自弃自责自悔我用“黯然**掌”撕碎了自己所有的情诗。

我久久木然坐在碎片上呆望纱窗外的皎洁月亮,就这样一时微笑,一时恨恨,一时伤感,一时后悔,一时忐忑,一时叹息,通宵未眠。

不过唯一的变化就是那个背影居然可以偶尔回头瞥我一眼了。我经常喜出望外语无伦次晕乎乎疯癫癫的不知所云,终于被偶尔同路的林元武窥破,他问:“你喜欢她?”

我说:“啊?你说什么?”

其实我只是想再听到他重复一次“喜欢她”三个字而已。

林元武高大俊朗,皮肤白里透红,风度翩翩,犹如上海滩里周润发饰演的许文强,追他的女生拐弯抹角的把情书递到我手里,托我转交,我没有嫉妒只是失落,失落里还有窃喜,窃喜中含有祈祷,祈祷我的单相思偶像千万不能沦落。还好李丽秋是校花,我们全校的公主,春游的时候,我热烈的为“桃花公主”写了生平第一首热情洋溢精美绝伦的‌‍现‎‍­​代‎​诗,从此她在全校的绰号从“公主”变更为“桃花公主”,一直使得我自豪和荣幸,尽管这个花名名满天下时,从来都没有任何人追究作者是谁,我依然窃喜而骄傲,这样的明珠,自然没有主动示爱自低身价的举止。

林元武说:“我帮你递情书。”

我花了一个通宵也没能从三百多封对她没寄出的情书里挑出一封。我颓然坐在信堆上,喟然长叹,这些简陋的俗物,俗言俗语,能表达出我对她的爱慕么?恐怕要一部一百字万的鸿篇巨著吧?恐怕要花尽此生的时间来练笔吧?恐怕要当我成了当代最伟大的文学家才有资格提笔吧?恐怕要我成为伟人才配递给她吧?

我终究没有交出一封,我苦笑着把自己想法告诉林元武,他气得喷血。

他最近牺牲自己帮我,他说:“我追给你看。”

他不愧是我当时最好的哥们,所以他真的放弃了所有的女粉丝,并粗鲁的拒绝了约他周末去当时最豪华的凤凰商场楼顶喝冰水的班上三花之一“汤圆”之邀。

他认为值得就值得,那时我很佩服他,可以为朋友的一点小小心结放弃自己的爱。

于是我们结拜为兄弟。

当他真的认真追求时,甚至骑车追上去时,我和跟在后面的五十多辆自行车队相对骇然。

她每天上学放学,临近我们住处大门口以后,由我接送,住处大门到学校门口那段三站路,每天平均有我们学校自发组织形成的五十多辆自行车队接送,日日如此,风雨无阻,最壮观的一次有两百人的车队。

我常常暗自窃喜,为自己可以垄断她回大门到家那一小段路。

天赐我福气,我们一直有晚自习。

那时的夜分外甜蜜,路灯荧黄如烛排,柏树整列如兵阵,修剪得平整如石台的灌木丛好似我共她独有的矮城,浓郁的夜来香气味令人迷醉,只不过,她是白雪公主,我只能算一个动了凡心而被俘虏的小矮人。

四年,一千个跟随的夜晚。

问世间情是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

林元武一直很忠于自己的承诺,尽管白天他经常收到全校的各式各样的威胁,还被人堵在偏僻的墙角黑打了好几次,而我成了一个戴着黑框眼睛躲在墙角和花丛树后偷偷观望的他与她同行可怜虫。

脚步却从来不会为我而停

给你的爱一直很安静

来交换你偶尔给的关心

明明是三个人的电影

我却始终不能有姓名

只有多年以后这首歌忠诚的默默读出我的心声,我眼睁睁看着自己最好的朋友和最喜欢的女生象越过我身边的两颗流星交汇成并行双拼的蝴蝶两翼,悔恨无比,他们的背影象两只眨动的眼睛,在调侃着调笑着向我嘲弄。

林元武解释说:“我一直在帮你做说客。”

我冷笑说:“是帮你自己吧?”

于是我失去了最好的朋友。

我们绝交。

直到林元武先我离开云南,他仍然信誓旦旦的告诉我:你真的误会了我!

因为爱情,我失去了友情。

忽然有一天,我一如既往的跟随着她,望见前面的她下了车,推着车慢慢走,我也忠诚的下车跟随,我们之间的距离似乎永远保持了200米,她转过头来望了望,我故作镇定的扭头看一旁的一对厮打的脏兮兮的小狗。她似乎期待我过去,可是我终究惯性的站住了身形,望而却步。等我回头,她已经不见,我一壁埋怨自己虚伪过度,一壁急急追上去找她。

经过一堵矮墙,我刚刚满头大汗灰心丧气的放慢了脚步,忽然听到背后一声:“喂——”

我吓得魂飞魄散,心跳如鼓,头还没转过来,心里已经象爆米花似的带着狂喜喷射出幸福快乐的火花,是她!

她的眼睛永远水汪汪的,凝注人的时候很专注很欣赏似的,使人心里窃喜和自豪:她在关注我。她的脸颊红嘟嘟的象婴儿的皮肤,娇艳嫩滑,嘴巴很红润,线条柔美,头发乌黑透亮似乎泛着光芒,带着浅绿色压发,明媚如花仙子,她穿着红格子短大衣,很干净似乎还透着微香,她的个子很高,雪白的长裤使得她看去亭亭玉立风姿飘逸,而且很精神很神清气爽英姿飒爽。

这个桃花公主似笑非笑的问:“你跟着我干嘛?”

我以为自己练习了三年半已经很老练了,在这三年里每次尾随在后我都会虚拟对话场景,至少有三百种不同的妙答,能让她领会我的苦恋和痴情。可是一旦她真的问到,尤其还是这么近的距离,近到我可以看到她鼻尖上很小的汗粒,我依然无话以对,只能摸头傻笑,心里一阵阵回甜和晕眩。

她凝视了我的脸半天,只是很愉快的微笑着,看到我不敢和她对视,她很快转移了目光,盯着自己鞋面,忽而又抬头望着头顶一颗满是枯枝的老树,树上有一朵朵极香极洁的玉瓣娇花,白得胜雪,美得耀眼。

她说:“啊——真漂亮!”

我望了望她,毫不犹豫的丢下车爬树,她捂着嘴惊讶的叫了一声,说:“你干什么?”

我边爬树边解释:“摘花!”

她嗔道:“不要——快下来!”

我本来铁了心一定要把这棵树上的白花摘尽,不留神她这么一喊,我反而愕然,没留神脚下一滑,我腾云驾雾的落了下来,重重落地。地上枯枝四溅,灰尘腾起。

她顿了顿脚,惊呼一声,赶紧冲上来准备扶我,我忍痛站起,她很惊骇的望着我,焦急的说:“你没摔伤吧?”

我红脸不好意思的笑笑说:“没有。”

她不放心的叮嘱我:“走两步看看,让我看看你的腿,破皮没有?”

我很陶醉她这么关心我,那一刻我几乎觉得自己在做梦,只恨没机会再摔两交。

我撩起裤脚,她蹲下身去,凝神很注意的看,我觉得自己站着她蹲着,我十分不恭,也不想让她担心,忙放下裤脚说:“没什么——一点事都没有。”

我们一起走路,她手里拈旋着一朵玉白落花,若有所思,我十分担心刚才的出丑会让她觉得我笨,心里七上八下,想找话来展示我其他才艺以冲淡刚才的狼狈,却讪讪开不了口,徒自脸红筋胀。

她说:“你跟在我后面有好长时间了吧?——有半年没有?”

我差点瞪大了眼睛,觉得自己的示爱真是惨败,我十分羞于启齿的说:“有三年半了——三年七个月零三天。”

她瞪大了明亮清澈的大眼睛,说:“这么长?你记得这么清楚?”她想想觉得好笑,掩嘴哧哧一笑。

这一笑我几乎又醉了,痴痴盯着她。

她瞟我一眼,微嗔笑说:“你不说话?说话啊?”

我觉得她似乎已经完全忘记了我的堵门之恶,心里一畅,却又涌上歉疚——我为什么偏偏要故意为难我深深喜欢的人?

我很愧疚的说:“对不起。”

她的笑容慢慢敛住了,如同钱钟书描述唐小姐:“唐小姐不笑的时候,脸上还依恋着笑意,象音乐停止后袅袅空中的余音,许多女人也会笑得这样甜,但她们的笑容只是面部肌肉柔软操,仿佛有教练地喊口令‘一!’忽然满脸堆笑,‘二!’忽然笑不知去向,只余下空脸,象电影开映前的布幕”。我的公主的笑意也似乎永远依恋在脸上,令人痴迷,也莫名其妙令人自惭,仿佛在她面前自己显得格外的有趣或格外的神秘一样,她的笑容和眼神总在鼓励着和欣赏着所有的人。

李丽秋说:“不用老道歉,你这么喜欢道歉?你又没怎么得罪过我。”

我急忙说:“还是有,上次堵门那事”

她微微一笑,说:“那是你淘气嘛,男生淘气很正常的啊——嗳,我听说这一带的孩子都听你的,你是小霸王吧?”

我羞红了脸,又一阵暗喜,为自己的事有幸被她知晓和记住。不过在她面前我觉得一切我做过的事——哪怕是最大的那几件,也不值一提,都成了“过家家”一样的儿戏。我分辨说:“是闹着玩的。”

她说“哦?”低头悄笑,又说:“那以后在这一带可得靠你多保护我了。”

我终于带了酸酸的委屈说:“哪轮得到我呀?每天全校那么多同学跟着你,我只有这一段才能单独跟着你走。”

她皱起眉头说:“真是讨厌,每天一堆人,象看猩猩似的,我又不是什么怪物,搞得我在街上一路低着头赶快骑车,免得熟人看见——我最讨厌别人监视我。”

我听她前几句松了口气,感觉她并没有在意那些痴迷的追求团,可听到最后一句脸又不觉**辣的,觉得自己也在干着她最厌恶的事。

她望向我一笑,说:“我不是说你啊——我知道,你一直在悄悄保护我,我们是大院的邻居,爸爸都在一个单位工作的。”

我热血沸腾,不自觉的感激万分,感觉这时就是就生死大难,我也义不容辞的帮她去抵挡了。

我挺英雄的挺起胸膛,告诉她:“以后要有谁欺负你,我绝对不会放过他!”

她抬起手背遮着嘴笑,有些忍俊不禁和羞涩,我担心她不信,又怕她不屑,保护她的人争着排长队,我算什么?

看她神情似乎没有不信或轻视,我先放了一半心,甚至有些感谢她肯接纳我的“保护”了。

她家到了,她停住脚,犹豫地看了看手腕上的表,她的手腕光洁白嫩,月光下泛着白玉般皎洁的柔光。她说:“哦,这么晚了?”

我赶紧说:“你回去呀,我见你进去了再走。”

她带笑瞄我一眼,说:“改天早的话到我家来玩?”

我强压抑满心激动说:“好。”我不敢多话,怕自己话多就结巴。

她说:“那——我进去了?”

我十分不舍,目不转睛的凝视她点头。

她轻轻一笑,红唇白齿吐出一串好听的声音:“再见!——别想太多了,回去快睡了!”

她真知道我的心声!我几乎快活得想大叫,看到她掩上门轻轻招手作别,心里象灌满了蜜水,差点跑到她的红漆门上,亲亲她刚才手摸过的地方。

我还是蹲下,用手摸了摸她地上的脚印,心里一阵温馨,依依不舍在她家绕圈盘旋。

半小时后,小楼上掀开竹帘,她走到阳台仰望夜空星云,忽然发现我还在她家外坐自行车货架上呆呆托腮上望,她诧异的掩嘴回看身后,可能是怕屋里父母知道,她作势让我快走,淡淡的月光照在她的白如玉盘的脸上,她仿佛从月宫探头俯瞰的嫦娥,她双手托着下巴,笑吟吟看着我离去。

她不是王语嫣,却把我从乔峰变成了段誉。

剩下的半年,我们的关系没有突破性进展,我不只一次设想半路上出现几个小痞子挑衅这个公主,我奋不顾身义无反顾以一敌十大获全胜。她很感动很关切的凝视我,问我:“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我在那个万众瞩目的情形下对她说:“我爱你!”

尽管那时候我未必知道爱为何物。

我渴望的情节一般都会出现,那时候我就怀疑我有预设未来的能力或欲知未来的情形。可惜,我只猜中了前半部分。

林元武走后,我有幸在那次与她小小交流后与她常常相伴回家。福兮祸所依,林元武的悲剧在我身上重演了。

学校里开始有人走路故意撞我,撞了还凶神恶煞瞪视,一看就是找茬的,我忍着钻心的甜蜜没有介意,可一而再三,我不得不顿悟,是嫉妒,我更加有幸成了全校公敌。

因为初恋与全校作对,问题是我还没有追求成功呢,为了垄断她的路程,我能和全校开战么?

就算成功,垄断了她的路程,她的心就是我的了么?她又不是奖品。

一个晚自习后,我最先冲出教室,在我们班外面一个单杠外吊着转圈,准备活动一下去取自行车,以做好一个称职的保镖。

班上的非合法组织的老大在一个晚自习放学后友好的走向我,拍拍我的肩膀,他的手指骨节粗大,掌上老茧粗糙,沉重的手掌拍得我身子一颤。他俯视着我说:“你——放学以后别跟李丽秋走路了。”

他背向灯光,他的黑影覆盖了我,他的个子高我两头,我看不清他的脸,仰头只看见一双狰狞的眼睛,他的两手手指关节“咔咔”作响,仿佛靠气势就可以把我压倒似的。

我挺直了胸膛悄悄踮起脚尖,心里焦急——要是打一架还赶得上去送李丽秋吗?

李丽秋避嫌似的走过我们。我要保护她!我要稳住对方!——后来才知道是她想保护我。

我笑嘻嘻说:“老大,你说啥?我没听清?”

老大为了暗恋李丽秋学着我开始写古诗,买了本精美的笔记本,雕花似的弄了一上午,最后靠武力借鉴了我的十几首旧作后,才歪歪斜斜留下一首大作,用红圆珠笔在封面画了幅梅花——不过怎么看都看不出来是梅花,所以他恶心的用蓝钢笔在旁边注明“这棵树是梅花”。他用暴力拉拢了一票诗迷,大家在他的要求下昧心的用迷汤灌昏了他,他红着带刀疤的粗旷的黑脸小心翼翼的递给李丽秋。公主接过后纳闷了半天,请教我写的是什么,因为我的作文得过本市的中学生作文赛第二名,如巨星委顿在野。

我苦恼了很久,想不到自己枉有“才子”之称,徒自写了上百首情诗,不敢递出一封,那屠夫一般的老大对文理狗屁不通,居然毫不犹豫毫无障碍的利用了我的才华去追求我的心上人,我认为他毫无指望,可我又揣揣不安。

现在,当他的命运操在我手里时,我在想是美化他呢还是忠实原作呢,我没法丑化他的作品,因为他自己已经达到了诗歌能被丑化的巅峰,这一点我是很佩服他的。尽管借用了我的断句片语,可是就像用珍珠塞他的鼻孔做装饰一样,我只能说无比丑陋。

我尽量忠实原著解释,公主垂着玉贝般的薄薄眼皮想了很久,黑黑的眼睫毛微微颤动,一会忍不住哈哈大笑,笑得前仰后合,老大开始很高兴,为自己的作品能引得公主开心,后来发现不对,他不知道公主在笑什么,只以为我丑化了他的心血,眼露凶光,扬拳威胁。

幸好有他抢我诗作借鉴在先,毕竟理亏,而且那么多小弟见证了是公主在用笑容拒绝他,而不是我。作为一个老大,他忍住了——他的手臂上多纹了个“忍”字,“忍”字纹错了,“刃”旁那一撇上多打了一点,这次没人敢提醒他,怕提醒他后老大转移火气殃及自己,自己身上要多一刀。

这口火气居然留到今天才来发,十年之后,我不认识你,你还记得我,看来老大居然还是君子。

老大望李丽秋走远,说:“听见没有?很多人看你不顺眼,我是好心警告你!”

警告我怎么谈得上好心?我只能理解他的嫉妒,不能接受他的好意,我的血管流着永不屈服的血液。

我忍住心跳,说:“谢谢你的好心,我告诉你——不行,我做不到!”

他眼里杀机一现,毫不犹豫猛地埋头拾起地下半块砖头向我脸上砸来。

我没有动,心想:这不象他的风格,我没有用兵器,他应该不会用兵器的,他虽然是个崇尚暴力的人,不过江湖中的公平法则,他一向是严格监守并身体力行的。

我镇定得让自己吃惊,其实应该是他的动作太快,我完全来不及反应。只有思考的时间,没有躲闪还击的时间。

断砖在我的鼻尖凝住,他的腕力惊人,要是我已经收不住势砸破对方鼻子了。砖上的细沙有几颗随势飘到我脸上眼里,我轻轻拨开他的砖头,揉了揉眼睛。

这个动作对他来说,是个不折不扣的侮辱和轻视,其实我是无心的。

他无比惊怒的说:“你,你小子太狂了吧——你以为我真不敢砸你?”

我觉得心里很委屈,想打人的是他,受侮辱的也是他,被激怒的还是他,他一个人把三个角色都演完了,而我什么也没做就成了罪不可赦。

心理素质这么差怎么作老大?

还好他没让我失望,他手指了我的鼻尖几秒,不断颤抖,有股烟味,那时我还是个顽固的禁烟主义,不由得皱起了鼻子。他终于放下了手,化成了一个大拇指朝着我,他笑了。

我也有些轻松的惊喜,被人指着鼻尖的压力毕竟不好受,那时还没学会那句经典的英雄宣言“不要用手指指着我的鼻尖!”

他赞道:“好小子!有胆识,不错,看来我不用帮你了!”

我想:“这么帮法,我要被帮到才惨呢!”

他掷下砖头,绕开我,回头吹了声口哨,朝背后打了个响指,把书包潇洒的一甩,挂到自己肩膀上,径直离去。

我这才吓了一大跳,被他挡住视线的他身后,密密麻麻站着三四十个男生,都是我们班上的,他的小弟们,站在台阶上冷冷的敌意的看着我。

我真的出了身冷汗。

人群象潮水一样从我身边经过,瞥着我随他而去。

有个平常关系还不错的男同学冷笑着小声对我说:“老大是好心,你真是个大憨包!(憨包:云南方言,指代蠢笨,同成都话“瓜娃子”)”

我难以置信的继续冷汗,没想到因为李丽秋居然可以把全班男生都得罪光。

我的想象力过于发达,有时已经类似于幻想了,于是我幸运的幻想——老大究竟怎么帮我了?是不是全班准备群殴我,老大警告我一番无效,就换用威胁,最后轻易的以他个人认可我有胆有识,带头退出,化敌为友的方式,挤兑住了其他人群体向我问罪?

这么精妙的法子,这个屠夫般的老大怎么可能想得出来?转念我又想:人家打过的架比你见过的听过的还多。社会经验丰富,打架经验丰富,怎么不知道怎样酿成打架和消除打架?看来他这法子既不丢面子又放过了我,既显示了老大的胸怀又显示了老大的魄力,而且找了个理由消除了本版一场内部斗殴,真不愧为老大!

可惜我高兴得了早些。

我们挤进灯光昏暗的自行车棚取车,往常我一定要检查自己的铃铛和车胎气嘴,往往每周都会被盗三五次,我已经习惯了,可今天我要抓紧时间,追上李丽秋。

我飞快挤过决堤之潮般的放学人群,一身是汗,裤脚全是泥尘,尽管心急,还是耗费了比往常多了两倍的时间。

我追风似的扑上公路,那时候的路灯没现在这样好,几百米或许才有一个,坏了的灯大多几月半年无人问津,公路上水缸大的窟窿也是如此,永远保持了它的风格。我艰难的穿梭暗行,心急如焚。

我担心她的安危。

冲出一站路,我依稀看见一个长发飘飘,绿裙袅袅,亭亭玉立的女子站在昏淡苍白的路灯下推着车,她的身影真美!美得如同画中仙女。她的面前站着一群长头发厚拖鞋光膀子叼烟的男人,抽烟的男人就是坏男人,那就是那时我的逻辑。这么美丽的身影居然和坏人站在一起,我不禁惋惜。

又冲出半站路,还是没有见到李丽秋,我忽然全身汗出,如陷冰窟。

我狠狠一拳砸到自己头顶。

那个人不就是李丽秋!除了她,谁还会让路人在这么快的速度下过目惊艳?那些坏人是搞什么的?

我发疯似的冲回去。

刚才那段半条公路已经被人群堵塞,汽车远远避开。

我所住的那个城市当时的年代是一个治安极度恶劣的城市,街道上经常发生大规模械斗。多年后我看电影港片《古惑仔》,从里面找到了一点点当年的感觉,具体而形微。

我把车甩在路边,触目惊心,那是一个三四百人汇聚的人群。没有什么看热闹的人在其中,看热闹的人习惯在远离这个人群几百米外远观——以便随时撤离。

这就是云南城市和四川成都的区别,成都是一个温柔文静的儒家群,云南的这个名叫开源的城市是一个剽悍凶猛的墨家群——黑道王国。

开源,三百年来民风剽悍,吴三桂礼让三分,乾隆皇帝收服不了,民国“云南王”龙云与当地老大义结金兰,日本人没能有幸进入——当地一大半人民自动冲出去用傣刀加上自己的血肉做宴欢迎了他们:同归于尽、绝不屈服!这是个兵家必争之地,多种民族混杂,三百年战乱,使得这里的人们天不怕地不怕,服软不服硬。当解放军的军旗开进这里,当地头人居然率领全体人们执刀横颈,身称如果侵犯,誓于共亡。

他们等到的当然不是快枪重炮,是刘邓大军的鲜花和笑脸。解放军席地而坐,就地造营,主动送上了粮食弹药。

从困惑到好奇,从防备到交流到相互融合到心悦诚服。三百年来,这块骁勇斗狠、骄傲不屈的土地第一次迎来了两军的笑声和歌声。

得民心者得天下。

可是这里毕竟还是三百年的民风传承沉淀之地,这个城市的人们习惯用刀和血说话。

开源,不相信眼泪。

三四百人默默站立,象一块巨大的黑潭,只看见密密麻麻的头顶,和偶尔不经意发出的清脆的金属碰撞的声音。

那是令懦弱者胆寒,豪壮者血热的声音。

黑潭的中心,路灯之下,就站着那个绿裙长发,飘逸如仙的李丽秋。

我的额头上冒出了冷汗,顺着我的脸颊眉毛往下滑落。

最近更新小说

最重要的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