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柳纤纤兴高采烈,因为她的风哥哥来带她出府游玩儿。
雨昭最初得知柳纤纤和兰儿跑来京城寻他们,惊了一大跳,惊的是柳纤纤小小的身体却能为了爱,而有如此巨大的勇气。
“纤纤,你这样子跑出来,落夕和大虫子肯定会担心的。”雨昭都不知道该说她什么好。
“唔,雨昭姐姐,我知道是自己做得不对。可是我真的不想一个人待在山上,我就想跟你们在一起。”柳纤纤心中充满了委屈,失去双亲后的她,只有兀笙才被她划为了自己的亲人。
“既然人已经来了,那你们就安心待在京城。但公子现在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去做,我们不能妨碍了他,这点你可以答应我吗?”雨昭拉着柳纤纤的手,在离兀笙和陆雪菡有点距离的地方,语重心长地对她说道。
“恩,我一定很乖,不会给你们添乱。”柳纤纤重重地点了点头。
雨昭对这一片比较熟悉了,带着柳纤纤和兰儿走在前面,一会儿给她们介绍这是什么什么酒楼,它的什么什么招牌菜最好吃;一会儿又给她们介绍这是什么什么小玩意儿,那是什么什么特色小吃……
自从结交了风玦,陆雪菡出府的次数明显增多了。
以前爹也从来没有不让她出府,之所以不爱出门,是觉得外面的人附庸风雅,让她不自在。
可跟风玦在一块儿的时候,她竟觉得在哪儿都是沐浴着儒雅文风,令人心旷神怡。他们是彼此的知己,她信赖他,所以连贴身丫鬟书韵都可以不用带在身边。
几人来到了京城最大的酒楼——御厨苑,为了给柳纤纤和兰儿接风洗尘。
毕竟陆雪菡可不是一般的女子,兀笙不想带她去人龙混杂的小店,被市井之徒折辱了身份,大酒楼的风气总归是要好些的。
御厨苑是京城老字号,敢用“御厨”二字作为招牌,还真是向天借了胆子。
酒楼的第一代老板是名符其实的皇宫御厨,此人曾在国邦宴席上献菜有功,当年在位的皇帝特许他年迈出宫后可以继续将宫廷菜肴传于民间,并亲自题名“御厨苑”!
老板为了不辜负圣上之意,特将楼阁进行了重新构筑,对贵族和百姓一视同仁。
“纤纤,今天你是主角,想吃什么尽管点。还有兰儿也是,这里的酒菜一级棒,你们一定会喜欢的。”雨昭对这里的酒菜用一个词形容:爱不释口。
“雨昭,就属你最爱吃了。”包房内,兀笙为陆雪菡倒了一杯茶:“雪菡尝尝这个,看与家里的有何不同?”
风玦的话,让陆雪菡失了神。
家里?
呵呵,听起来他们像是一家人的感觉,而这种感觉真的很好。
陆雪菡从小一个人长大,除了爹娘的关爱,她并没有感受过Xiong-Di姐妹之间的关爱。这个风玦只比她长了一岁,但她却在他那里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手足之情。
是的,那时的陆雪菡以为,这只是一种暖人的手足之情。
“绿井仙毫,不过……”陆雪菡品了一小口,发现果真跟平常在自家饮用的味道有些不同,似乎更加甘醇,但具体是哪里不同,她一时也说不上来。
“看来我们的大才女也被难住了,我心里着实平衡不少,哈哈。”兀笙第一次来御厨苑之前,在太傅府尝过这茶的本味。当时觉得已属上品,到尝过这改良后的茶水,愣是没琢磨出来其中妙处。
“风大哥就别再笑话雪菡了,这茶里,可是加了什么外物?”
“那倒没有,雪菡一颗七巧玲珑心,你别把它想得太复杂了,再猜!”兀笙伸出食指摇晃,故弄玄虚道。
“呵呵,那就是水的问题?”陆雪菡再品了一口,又闭眼闻其茶雾。
“雪菡不愧冰雪聪明,你与这煮茶之水乃是本源……”
“风大哥的意思,这煮茶之水是雪水?”
“是了,雪菡见多识广,方才品过之后,可知雪水煮茶的妙处?”兀笙可是后来翻阅相关书籍才得以知晓。
“雪水至纯至净,是自然界赐予人类的甘甜良药,可直接饮用,有解毒消热之功效,雪水清洗伤口也能消炎止痛,预防感染。这煮茶,雪菡倒是从未尝试……”
柳纤纤看着那二人你一言我一语、旁若无人的畅聊,低头绞着手指。
她在心里怪自己当初不好好跟夫子学习,比不上太傅千金的博学多才。郁闷地一大口喝下满杯的茶水,却一时忘了杯里还有茶叶。
入口才发觉不对,往外吐吧太失礼了,可茶叶涩涩的难以下咽。
柳纤纤恨不得挖个洞把自己埋进去,怎么可以在风哥哥还有那个陆雪菡面前,丢脸丢大了!
“咳、咳……”柳纤纤被混合着茶叶的茶水呛到。
“小姐你干嘛把茶叶一起喝了!”兰儿赶忙把自己那杯茶水递给柳纤纤,“快,用我这杯漱漱口!”
“纤纤姑娘,你没事吧?”陆雪菡对柳纤纤的印象谈不上好坏,她只是第一天就知道了柳纤纤喜欢风玦,所以才会大老远前来寻他。
“没事,让你们见笑了。”纤纤用兰儿的茶水漱口,把嘴里的茶叶全都吐了出来。
小二给兀笙的包房依次上齐了菜,雨昭明了兀笙的困扰之后,很懂得帮兀笙分散柳纤纤的注意力。进房间后就坐在兀笙与纤纤的中间,主动拉着纤纤说个没完。
雨昭是兀笙的亲近之人,兀笙觉得有必要告诉他自己对纤纤只有兄妹情意,永远不可能会有男女之情。
兀笙希望雨昭能帮他多照顾柳纤纤,最好还能化解她心中对自己的感情。
陆雪菡在场,柳纤纤比以前拘谨了很多,她不想被陆雪菡这个大家闺秀给比下去,所以只能收敛了自己张扬活跃的个性。
强不过她,那也不要弱了人家一大截啊!
“这个也不错,雪菡可要多吃些,别再想其他事了。”兀笙见陆雪菡不怎么动筷子,担心是不是她不习惯在外边饮食,试探着给她夹了菜。
“好,知道了,风大哥。”她记得贺南也给她夹过菜,但却让她很不能接受。
陆雪菡不喜欢贺南,也就无法接受他对自己一丝一毫的好意。可是风玦的好意,她却接受得很自然,这还是除了自己的爹娘外,最让她放下所有戒备的一个人了。
这时,门外传来了小二谄媚的声音。
“田公子,这儿最好的包房已经按您的吩咐都布置好了,上好的酒菜也都为您送进去了,您看看还有什么欠缺的,尽管吩咐。”
“没你什么事了,下去侯着吧!”田番今日央求美人儿同行,可费了不少功夫。
难怪午时了,隔壁还一直空置着,原是被他包了去。田番在此出入是常事,兀笙本来也没起意,直到听见另一个女子的声音,他夹菜的手才顿了顿。
“田公子费心了,妖娆其实并不在意这些。”
“哎,话可不能这么说,妖娆不在意,那是你有一颗超然物外的玲珑心。但我就得在意了,因为你是我田番心爱的女人,我又怎能委屈了你?”
“如此,那妖娆只好谢过田公子的美意了。”
“为你做这些,是田番的荣幸。”说话间,脚步声已经走过了兀笙他们的包房,隔壁的房门也被关上。
兀笙坐立难安,心头荡漾起的波涛就是难以平静。
陆雪菡见过田番,京城的人怕是无一不晓田番的名号,无一不晓他的恶迹累累,臭名昭著。
只当是他又迷上了哪家的姑娘,为了赢得其芳心不惜降低姿态,难得一见!
“小二!”兀笙到门口唤道。
“这位公子有何吩咐?”店小二从楼下跑上来。
“替我准备一壶最好的葛花茶,以风玦的名义送给隔壁房间的田公子。我与田公子熟识,你只管送,还有一句话务必麻烦小二哥帮我带到: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好勒,您放心,小的一定帮您办到!”
兀笙这次没有借任何缘由去打搅隔壁房间的二人世界,他跟玉姐姐都有自己的私人空间,都有各自要做的本分事。
他现在没有资格要求玉妖娆什么,只要他一朝不能许她安稳,他就一朝没有资格。
“他人呢?本公子叫他过来喝杯酒。”虽然被小二打扰,田番有些不耐烦,但听到是风玦送来的茶水和送与他们二人的诗句后,也就没那么不悦了。
“风公子跟几位姑娘已经走了。”小二毕恭毕敬地答道,田番是何许人也,没人敢惹。
“几位姑娘?哈哈,想不到他风玦也是个风流人物啊。”田番还以为风玦是他的同道中人,“妖娆,你看我对你够痴情了吧?”
玉妖娆哪里在听他说话,嘴角噙笑看着桌上那壶热气腾腾的葛花茶。
醒酒茶?风儿的意思她自然明了。
由于大白天,田番也没有过分地动手动脚,但这不是他突然洗心革面有了觉悟,而是玉妖娆提出她更喜欢举止稳重可靠的男子。
玉妖娆愿意对他说出这番话,田番自以为是有了进一步发展的希望,当然得好好表现了。
“公子,你什么时候跟那个无人不晓的恶棍成朋友了?你可千万千万不能助纣为虐啊!”饭后几人走在回太傅府的路上,雨昭越想越不对劲。
“雨昭多虑了,我跟他不会是朋友。”
“不是朋友?那公子还送什么茶给他!”雨昭恍然大悟状,“哦,一定是因为玉姑娘吧?”
“……”兀笙不置可否。
“唉,不知道他要缠玉姑娘到何时,真烦人!玉姑娘那么好,不行,我一定要去找鹊儿,让她劝玉姑娘不要再跟那个恶棍来往了。”雨昭愤愤不平道。
“玉姑娘?可是方才在御厨苑跟田番交谈的那位自称妖娆的女子?”陆雪菡问,想来他们有过什么交情。
“是啊,玉姑娘就是玉妖娆。她呀,”雨昭口无遮拦,差点又把艳香居花魁什么的给抖了出去,“我和公子也是到京城后与她认识,玉姑娘是个实实在在的大好人,就是那可恶的田番,觊觎玉姑娘闭月羞花沉鱼落雁之姿,总是死缠烂打,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那个玉妖娆要是真的对田番无意,任凭田番死缠烂打,她也不会动容的。他们今天的对话,明显是郎有情妾有意。”柳纤纤听到雨昭对玉妖娆甚是维护,就连风哥哥也很在意她的样子,嘟了嘟嘴。
“才不是,玉姑娘……”
“雨昭,非礼勿言!”兀笙不想再听她们议论田番和玉妖娆之间如何如何。
“哦。”
炙兖开国初期就大力提倡文举和武举两项制度,一文一武相得益彰。其中文举三年一考,选拔的都是经国治世的文才;武举则两年一考,主要选拔将才,以武功戡祸乱。
因此,民间习武者对武举考试也是趋之若鹜。
武举考试历来由兵部主持,考试科目有马术、箭术、体能、兵器较量四项。
当今皇帝希望通过武举的选拔,来增强国家在武功上的核心竞争力,这也就决定了整个武举考试的重要性,堪比一场军队演武,喧嚣异常。
“风大哥,休息一下吧。”一日,陆雪菡带了书韵来后花园。
“雪菡你来了。”兀笙收剑。离武举考试的日子越来越近,兀笙偶尔也会在太傅府的后花园中独自练剑。
“天气有些酷热,风大哥当心身体,擦擦汗。”陆雪菡将自己的绢帕递给兀笙。那绢帕的方向本来是直接去往兀笙的脸,在中途才被它的主人转移了方向。
“谢谢。”兀笙接过绢帕,也不客气的就往脸上擦,他在陆雪菡面前似乎从来不需要做任何的掩饰,“雪菡找我有事?”
“恩。”陆雪菡唤书韵上前,取过她手中的长盒。
“这是何意?”兀笙看到盒子里装着的东西后,不免一惊。那是匿迹已久的江湖名剑“万仞”,原来被陆太傅收藏于府中。
“父亲说武举将至,其中最后一项为兵器较量,大意不得。风大哥好像还没有觅得自己的专属宝剑,故而家父特命雪菡取来‘万仞’,助风大哥马到功成。”将万仞赠给风玦的想法,是陆雪菡向她爹提出来的。
“太傅大人的厚爱,风玦铭记于心。此剑太为贵重,怎能任风玦用于比武场上?还请雪菡将万仞收回,他日赠予千胜将军,用它开疆拓土、披荆斩棘才好。”
“呵呵,风大哥不就将成为炙兖的猛将了么?万仞交予风大哥,再适合不过。”陆雪菡认为只有风玦这样的将领之才,方可驾驭此等旷世宝剑。如果继续留在府中沉寂,对它也是一种不公平。
“风玦不敢当。”兀笙坚决地拒绝了持万仞参与武举比试。
一方面是他不好再受陆渊的恩惠,另一方面是他放不下火鹜剑,他一直期待着有一天师叔会重新将火鹜交予他。
陆雪菡大抵也是看出了风玦有心事,不再勉强他收下万仞。
两人说完话,就要去往大厅见陆太傅。兀笙起身之际忽觉晕眩,大概是头痛的老毛病犯了。右手撑在石桌上的时候碰到剑柄,长剑掉落。
陆雪菡刚迈出两步,回过头来便看见兀笙左手拍打着脑袋,脸上也是颇为痛苦的表情。
“风大哥你怎么了?”快步走到兀笙跟前,扶住他的胳膊。
“没什么大碍,许是,头痛的老毛病又犯了吧。”上次头痛还是在巴图,当时师叔为他输入真气才得以缓解的。
“风大哥有头痛之症,为何从不曾听你说起过?书韵,去请大夫。”
“不用了,多少大夫看了都无用。雪菡莫要担忧,一会儿就好。”他这是小时候头部受创的后遗症,跟他的失忆也有关,不是说治就能治好的。
“那你再坐会儿,我让书韵去熬一碗止痛的汤药。”书韵走后,陆雪菡站在兀笙后边。
“我曾看过一些医书,对头部的穴位略知一二,不知道风大哥有没有觉得好些?”陆雪菡的两根食指,灵活地在兀笙头上旋转按压。
“雪菡文静贤良,又饱读诗书、博才多学,将来能娶雪菡为妻的人,真是莫大的幸运。”兀笙感叹道。
蓦地,陆雪菡的手劲重了那么一下下。
兀笙沉静在舒适中没有感觉到,可陆雪菡自己却感觉到了,所以她没有接话。
接什么呢?
陆雪菡不是眼高,而是在京城见多了门当户对的公子王孙,多数均为纨绔子弟,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人,陆雪菡不会喜欢。
江湖侠士的行踪又过于飘忽不定,不说她这个深闺女子难以得见,即使遇了爱了,难道要她为了自己的感情,就要抛却唯一在世的年迈父亲去飘荡江湖么?
她陆雪菡绝不会做出这等不孝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