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市场,拇指将军托着受伤的手,市场里寻找能吃的五花肉。
拇指将军的父亲是个屠夫,在没有参军以前,拇指将军干的最多事情就是手拿屠刀,杀猪卖肉。
那时候,屠夫也是个让很多人眼馋的营生。
很多人一年也见不到荤腥,好不容易买了点肉,一定就要猪肉上面最肥的块。
回到家里把肥肉在锅里熬制成猪油,熬了又熬,恨不得把一斤肉熬出两斤油。熬出来的油凉下来,冻住以后就变成了白色浆糊,炒菜的时候用筷子沾一点,放到锅里,就能让一顿饭变的有滋有味。
而那些被炸成焦黑色的猪肉,就被切成肉末,用来包饺子,也是一顿大餐。
在那个物资匮乏的年代,就算是杀猪的,也很难放开怀来吃猪肉。
拇指将军的父亲经常要给别人杀猪,父亲总是会偷偷留下点猪血或者下水,而且自己不舍得吃,总是要留给拇指将军和妈妈。
因为这样的原因,小时候的拇指将军,也比同龄人长的更加结实强壮,打架的时候总是能占据上风,所以从拇指将军就成了孩子王。
孩子王的行为习惯,让拇指将军对武力和权力有了深深的渴望,所以长大以后,拇指将军就选择当兵来实现自己的梦想,到了现在,如果单一从军衔上来看,拇指将军的事业也算得上是成功。
可惜作为一个父亲,拇指将军是失败的。
现在作为父亲,拇指将军只能再为王忆苦做一顿红烧肉,这是王忆苦小时候最爱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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