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现在法治社会,这种情况应该不会发生吧。”哼,小样儿,想给我下套,没门儿。这种攻辩,只要不出现大的纰漏,打这种哈哈是最能克制敌人气势的了。无疑京锦瑟正是个中高手。
“好,下个问题。请问,作为一个有独立人权的自然人,有选择死亡的生存或者权利吗?”又是重磅一击啊,问题都很犀利,不错。此刻,锦瑟也开始认真了。
“当然有,作为个人,可以选择自己死,但作为社会的一个大群体,我们不能立法去支持别人选择死亡,因为,一个或者几个人死亡是不能与社会上很多人死亡相提并论的。毕竟,活着才有希望,不是么。”锦瑟很坦然地表达己方的观点,尽管自己都不认同。在锦瑟的世界里,早就是不在乎生死的了,很多时候他都觉得支撑不下去了,那时,死亡是最好的终结。
“如果我没有听错的话对方辩友说了一个或者几个人死亡是不能与社会上很多人死亡相提并论的,难道,人也分贵贱,命都不一样吗?”
很好啊,知道临时抓漏洞啊,不过——
“您方没有听懂吗,我说的是,个人的死亡与集体的死亡是不能相提并论的。就好像,是董存瑞为了集体的生存而舍身炸碉堡而不是集体为了董存瑞而牺牲。”我会让你抓到把柄?笑话。金色对自己的临场反应还是很自信的。
“我方正是要表达这样一个观点,我方认为,即使让安乐死合法化了,选择死亡的也只是一小部分,比如说那些罹患不治之症痛苦难当却无法解救的。这种例子毕竟比较少。既然这样,为什么不能满足他们要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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