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旉对此虽然有些不忍,但并未因此后悔当初的决定,“就算要‘藏富于民’,也不能藏在这些违法奸商手里啊!”。而当他拿到李充上贡的好处——二百多万贯铜钱、十多万两白银和一万七千两黄金之后,他就更加不后悔了。
但赵旉却很愤怒,当初明明说好是五五分账,可李充上缴的财物却以铜钱为主,很明显他私吞了很多。因为宋朝对私人手中存有的铜钱是有金额限制的,最多不能超过一万贯,所以即使是那些利用钱银差价赚取暴利的“倒爷”,也只可能在出海前才将手中财物想办法换成铜钱,平时存量必定不多。
也即是说,对那些被抄没家产的商人来说,其流动资产的主要构成应该是金银,而非铜钱,可李充上缴的财物中铜钱却占了一大半,这不是很令人怀疑吗?而后来赵旉又从一些泉州的合法商人口中得知,光被抄没的那些人家的房产庄园,价值就超过了五百万两白银,赵旉终于动了杀机。
而李充本就已经将本地同行得罪光了,一旦赵旉放开对他的暗中保护,很快便成了众矢之的。一年以后,李充一家遭人灭门,泉州的官府对此竟然不了了之,而更令人惊奇的是,偌大的泉州,居然没有一个人为其鸣冤。
而李充的庞大家产之中,固定资产全部赔给苦主,价值五百多万两银子的金银珠宝都被赵旉通过一些大商人设法侵吞,分得赃款三百六十万两白银,而当地官吏则拿走了古玩书画等珍品,可谓是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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