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小声惊叹道:“好漂亮啊!”
洛白递给她餐具,她便夹起了一块红烧肉。
肉质极其软嫩,炖得酥烂到似一夹就化一般,方形的肉块在筷间颤颤巍巍,泛着油亮,让人看了便觉得口齿生津。
西维尔早已对吃红烧肉满怀期待,迫不及待地将大块的红烧肉放入口中,牙齿刚刚碰到肥肉,入口即化。
肥而不腻的肉香在嘴里蔓延开,配上瘦肉部分细细咀嚼,越品越醇。
主食是蒸好的米饭,热气腾腾,带着大米特有的清香,和红烧肉一起吃,香而不腻,只有大口吃肉的满足感充盈在心间。
再品品红烧肉的软糯表皮,因为长时间的烹饪,变得像胶冻一般,有些坚硬,又不会难咬开,比酥烂细腻的肥肉更实,有一种充满胶原蛋白的醇厚肉香感。
待到火急火燎地尝到了味道,西维尔才学着洛白的样子,将红烧肉和下层的酱汁一起盖在饭上,让其变成了红烧肉盖浇饭。
棕红色的酱汁浓稠鲜香,均匀地浇在白米饭上,连白米饭也裹上了油亮的色泽。
五花肉的香气彻底包裹了米饭,虽说有着浓郁的肉类香气,却并不显得肥腻,咸淡适宜,甜而不齁,好像每颗米都变成了红烧肉的绝佳拍档,甚至比单纯的肉更香更美味。
菲丽丝感叹道:“真的没有想到,肥肉也能做得这么好吃……”
“虽然时间匆忙,只熬了白粥和红烧肉,但是烹饪并不算简单。”洛白笑着说,“红烧肉正好营养滋补,适合给你劳累这么久补补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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