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红毛衣&老左
红毛衣说,她看过《1984》。这是乔治·奥威尔的作品,是一本禁书(现在有很多禁书),因此没有铅印本,但是有无数手抄本,到了工学院的女生人手一本的地步。我的外号就是从书里来的,但这是一种英国式的幽默。禁书就是带有危险性的书,那本书里有个情节,女主人公往男主人公兜里塞了一张条子,昨天就出了这种事,我兜里出现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Iloveyou!”,连写法都和书上一模一样,足见看《1984》入了迷。只有一点和书上不同:作为男主人公,我不知是谁塞的。在此之前,我过生日,每个实习生都要吻我,这是一种礼仪。一共两个女孩子。有一个很奔放,简直是在咬我,另一个很不好意思。那个不好意思的脸红扑扑,嘴唇很硬,这种情形说明她从未有过性经验,所以应该把她排除在外,但其实真凶就是她。我总算找到我需要的人了。
王二把红毛衣请到家里来喝咖啡——我这样写,是因为当时我正在大公无私的状态——王二有真正的哥伦比亚咖啡,是他哥哥寄来的,不过有年头了,没有香味。但毕竞是真正的咖啡。现在他还给王二寄咖啡,但是总也收不到,因为邮政系统也是一团糟。好在还可以打越洋电话,否则就会和哥哥断掉联系。打越洋电话比国内电话容易得多,拿起听筒摇上几下(现在电话都是人力驳接的了),说:你给我接美国,然后喀喀乱响一阵,就换了声音,“ATNToperator……”,你告诉她对方付款、电话号码,马上就会通。当然,有时也不顺利,接线员朝你大吼一声:美国,美国在哪儿?你只好告诉他往上找,左边第一个,有时他还是找不到,此时就只好骑车奔往电话局,自己来接线,不过这种现象不多。哥哥要给王二打电话就麻烦得多,先接中国,再接河北,再接秦皇岛,再接北戴河;这就要三个钟头。接到北戴河就不能接了,好在此地人人认识王二,半个电话局的人都会出来找他。但是他跑去接电话时,十回里有九回不是他的电话。电话里的人再三道歉说,他想找某人,但是电话局的人不认识某人,并且建议他找王二,王二谁都认识,所以只好找王二传话。这些话越扯越远,就此打住。——红毛衣对王二说:昧真怪。这说明她没喝过真咖啡。喝完了以后,她还是一副手足无措的样子,连杯子也不知往哪里放。这是因为她以前没到单身男人家里做过客——这孩子长着一个圆圆的娃娃脸,很可爱。王二说,把杯子故在桌子上,她就把杯子故到桌子上,与此同时,提醒自己一定要勇敢一些。这屋子里很暖和,墙上挂着挂毯,茶几上有一件鸟木雕,但是看不出雕的是什么。她把手放上去,问王二这是什么。王二说是xxxx。她起紧放开手(好像握到了蛇),定了定神,又握住它说:很好玩。此时王二招了招手说,你坐过来。她就坐到王二身边,心里抨抨地跳,但也觉得自己很勇敢。王二抚摸了她的头发,吻了吻她的额头,说道:你很可爱。然后又用一根手指触触她毛衣底下凸起的Rx房,然后说:说吧,找我有什么事。那孩子把脸伏在他胸前说:我爱你——我有点恋父情结等等。语不成声。王二哈哈地笑了起来:真奇怪,你们个个都有恋父情结。别逗了,看我能为你做点什么。于是她坐直了身子,看着王:的脸。王二的眼睛里全是慈爱。于是她不再扭捏,坦言道,她喜欢大胖子。王二说,大胖子有傍肩了,是和平队里的一个金发女郎。后来她又说,喜欢小赵。王二摇摇头说,你对他不合适。再说,他也不需要你。小孙就要到湖边去砸碱了,你肯不肯押他去?她马上就答应了。这说明小说真是有危险的,《1984》就能让一个女孩子情愿担当看守这样危险的工作。只有数盲才能写出毫无危险的小说——那种小说谁都不看,故而无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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