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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妻是学工的,三十岁时被调到市政府当秘书,就和我离婚,成了市长夫人。她告诉我说,她很爱我;但是她非嫁给市长不可,因为我是个混蛋。这件事使我着实恼火(虽然我也承认混蛋这个评价恰如其分),但是下班以后,我又不得不去找她。这是因为我需要些进口的东西——我的摩托车快没油了。除了找她要汽油之外,还可以用工业用的粗苯兑上少许柴油来当汽油,去年我用了一阵这种油,尿里就出现两个加号,这说明我已经开始苯中毒,很快就要肿成个大水泡。另一个办法是把我这辆娇小玲珑的日本摩托卖掉,换辆柴油漆托。后者的样子和二十世纪大量生产的手扶拖拉机很相似,结构也很像,说实在的,根本就是一种东西;这样就用不着汽油。这样做又有个克服不了的困难——我现在有点外强中干,要在冬天把柴油机摇起来,肯定不能回回成功。最后一条路就是不要摩托,走路或骑车来上班。这也肯定不行,路上的黑烟能把我呛死。除了这些原因,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这辆日本摩托是件漂亮东西,我不能放弃它。所以不管愿意不愿意,我都得去要汽油。而且这件事本身没什么不道德,因为我们部里几乎每个人都和一个以上的女秘书“傍着肩”(换言之,有女秘书、首长夫人做情妇),并且有时向她们要点进口贷,而这些女秘书都在我们这里实习过。假如没有实习制度,全部的人都要像我一样留胡子(铸铁刀刮不了胡子,只能把脸皮刮下来,非用进口刀片不可),但是留胡子的人没几个。这件事的卑鄙之处在于我有半年没去找她了,每次她打电话来,我都对接电话的人喊一声:告诉她我不在。第一次去找她就是要东西,我又算个什么东西。但是我还是决定去找她,并把这件事载入日记。像这样的事应该向数盲汇报。最好市长能知道我搞他老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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