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抬头,正好看见她站在橱窗外面,在朝里面看。她不是紧挨着玻璃,也没有特别在看什么东西;只不过是站在那儿脑袋朝这边转过来,眼睛正对着我,却好像什么也没看见,仿佛她正在等什么信号,等我再次抬起头来看时,她又朝店门走去了。
她在纱门那儿绊了一下,乡下人总是这样,然后走了进来,她那顶硬边的草帽端端正正地扣在头顶上,手里拿着报纸包着的一包东西。我料定她身上只有两毛五分钱,顶多也只有一块钱,她兜上一圈之后说不定会买一把便宜的梳子或是一瓶黑人用的花露水,因此我连一分钟也不去打扰她,不过我注意到,尽管她阴沉沉的,动作笨拙,人长得还算标致,像现在这样穿着格子布裙子,不施脂粉,肯定要比她买了她最后决定要买的东西时好看。或是她说了要买什么的时候。我知道她没进店就已经想好要买什么了。不过你得让她们慢慢地耗时间。因此我继续做我手头上的事,打算等艾伯特把冷饮柜龙头那边的事忙完让他去招呼她,就在这个时候艾伯特回到我身边来了。
“那个女的,”他说。“你最好去看看她要什么。”
“她要什么呢?”我说。
“我不知道。我什么也问不出来。还是你去招呼她吧。”
于是我绕过柜台走了出去。我看见她光着脚,脚趾张开很自然的站在地板上,好像她很习惯光脚似的。她抱着那包东西,紧盯着我看;我看清楚她那双黑眼睛比我见过的所有眼睛都黑,而且她是一个外乡人。我不记得在莫特森见到过她。“要买点什么吗?”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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