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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山居(1961—1962 二十六到二十七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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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退伍时候,我不得不留意退伍后何去何从,我本想去母校台中一中谋一教职,但因人际关系不够,连中学老师都做不成。正在发愁之际,1960年12月11日,我收到萧启庆的信,说:“姚老昨和我谈挽您出任他助理的事,他要我告诉您,正式的名义是‘国家讲座研究助理’。每月可支一千元,外无配给,他想借重您,不知您是否愿意。”我回信说:“前几天曾返中谋教席,铩羽而归,若走投无路,只好就‘助理’之职,此时并非不欲为,盖我恐辜负老头儿一片好心,我担心我的耐心与能力是否可与之共事?是否可有助于他?否则拿干薪太不好意思。”虽然我有此顾忌,最后还是“欣然同意”了,因为不同意,退伍后就没饭吃了。

1961年2月6日早上,我结束军队生涯,自澎湖搭军舰回高雄,旋即抵台中。15日北上,暂住温州街七十三号台大第一宿舍第四室,决心要找一间小房,做为一个人能够清静的所在。这么多年来,我从没机会一个人有一间房,此番北上,一定要达成这一心愿。两天后,我租到新生南路三段六十巷一号的陋巷小屋,只四个榻榻米大,矮得双手不能向上举,我订名为“四席小屋”。隔壁住着李善培,我们合买了一台收音机,又弄来唱机,把木板隔间挖一个洞。置收音机与唱机于洞口,两人谁都可以使用它。“四席小屋”只是陋巷中的一间,陋巷左右门对门共有小屋十多间,活像“军中乐园”。进入巷口第一间是一个一百零一公斤的胖侨生租的,他房里有一台小电扇,我最羡慕,因为我买不起。住进“四席小屋”对我是大日子,这天是1961年2月17日。小屋月租二百二十元,是李士振借给我的。第二天,我即有日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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