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熬夜者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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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2009级的一位女毕业生凌晨2点44分发的说说:“人家说了,拿生命熬夜,听起来怎么都是悲壮而可歌可泣的。这些年熬的何止是生命?说你呢!”对此,我有点感想,所以顺便评论如下。

对于熬夜10年的我来说,虽说一般熬夜到12点多,但还是觉得不好。因熬夜伤肝伤神,凌晨1点到3点是肝排毒时间,所以我们不能超过1点睡觉。你熬到将近3点,那的确是“拿生命熬夜”。前两年复旦大学年轻教师于娟30左右就死了,熬夜是其中一大原因。她的遗文《为何是我得癌症?》已在网上疯传,你可以看看。有的同学说坚持7天早睡,以后想熬夜都会很困,熬不住,你可以试试。

我临时想到一句话,姑且美其名曰《熬夜者诫》:“与其熬夜等待黎明,不如早睡早起感受更多的光明。你别说你是太阳,有着足够光明,你错了,太阳只能照耀别人照不亮自己。更何况,太阳出现在夜晚本就是反常的运命。”

我个人认为“拿生命熬夜”一点都不悲壮,一点都不可歌可泣,反而是凄凉。究其原因,熬夜者或者是赶任务,或者是做事业,或者是缺乏自控的习惯,或者神经衰弱,如鲁迅,如我们有的同事晚上不睡觉,黎明才睡觉。我以前熬夜主要是前两点原因,但因为我的自控能力很强,所以改变也不难。有的同学似乎是不太熬夜的,你可以向他们请教。我个人认为,熬夜的确熬的不只是夜,不只是生命,更是一颗不安定的灵魂。要改变熬夜的习惯,你或者自己定闹钟,或者忙里偷闲闲时着紧,或者追求一种自己很感兴趣的东西,或者寻找爱情组建家庭,或者让别人管住自己。但每个人最终还是需要自己管自己。你管不住年华的流逝,但你管得住年华的格局与走向。就此与所有熬夜者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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