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春天,塞尔马到蒙哥马利有人游行;几个长相奇怪的家伙的新歌流行起来,他们给自己取名叫披头士乐队。在米拉那一代人看来,这次游行是值得称颂的。它象征着一代人无法实现的愿望。披头士乐队的音乐似乎有点儿吵吵闹闹的。但两者都没有产生更大的反响。五十年代成长起来的这一代人都很安于现状。
米拉去大学报了名,准备秋季入学,学校还承认她之前的两年学历。割腕的这一插曲令她冷静下来。她已经努力去死,可却没能办到,所以,她决定努力活下去。她经常在花园里劳作,也没怎么管孩子们。他们回来又出去,只让她做饭和洗衣服,也不是很挑剔。有时候,她看着他们,心里会想,自己对他们的爱是何时、又是如何被磨灭了的呢?她还记得她抱他们坐在腿上,对他们说话,听他们说话。可是,她越往后想,记忆就越发模糊了。他们如今一个十二岁、一个十三岁了,她还记得最后一次爱抚他们是在旧房子里,至少是在五年前。那天,克拉克被一帮孩子欺负了,他哭着跑回家,身上还带着伤。他哭哭啼啼地跑过来,她把他抱坐在大腿上,搂着他;过了一会儿,他不哭了,靠在她的肩头,眼睛红肿,抽噎着,把拇指塞进嘴里——如今他晚上还会这样。突然,诺姆回来了,他大发脾气。
“米拉,你要把那孩子教成娘娘腔吗,还让他坐在你大腿上?天哪,你还让他吸手指!你到底怎么回事?”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finalbooks.work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