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再来看第二点,生存竞争是否对有利变异作出筛选?我们知道,一个变异若要成为对生存竞争是有利的,它所表显出来的性状就不能是微小而无足轻重。就是说,它不能是一个小变异。反过来说,一个微小的变异不可能是对生存竞争起到决定性的有利或有害作用,所以,它不可能被保留和积累。可见“自然选择”学说是自相矛盾的。换言之自然界是绝无可能会精细地甄别出同种生物个体微小性状差异并“留优汰劣”。举个例子,猎豹捕食羚羊。跑得慢一点的猎豹和跑得快一点的猎豹在捕杀猎物时的机会是基本是相等的,绝无可能每次快一点的猎豹都能成功捕食,慢一点的猎豹每次都失败,会饿死。同理跑快一点的羚羊不见得就每次都能成功地逃离捕杀。在动物生存竞争中,能不能猎杀,和能不能逃脱捕食都是一个霍然性的“机会”问题。同物种个体间的微小“优劣”差距,根本不足以弥补不同物种间的巨大鸿沟,从而成为能不能判定生存繁衍下去的必然条件。除非跑得快的羚羊能飞奔到连猎豹都无法追赶的速度。只有达到相当大差距时,自然界才可能会对同种个体间的优劣进行“必然”的筛选,保存优的,淘汰劣的。再强的羊在狼眼里也只是一砣蛋白质,羊个体强弱差距在狼看来是忽略不计的。所以说“自然选择”是一种保守的力量,顶多只能针对一个群体中残疾病变的个体进行筛选,并淘汰出局,比如只有三条腿的猎豹,就无法追赶猎物。根本不可能甄别出个体微小的优势,并且不断筛选保留优的淘汰劣的,从而引导物种向这个优势上不断进行。至于物种和自然环境斗争,微小优良性状也无法体现在求存上优势,碰到大灾变,生存还是灭亡纯是“机遇”问题。达尔文理论的逻辑悖论就在于此。用“自然选择”来解释逐渐累积微小优良性状的进化,恰恰自然是无法作出这种精确选择的。因此达尔文的渐变进化论是一个自相矛盾的的谬论。同样,同物种之间为争夺异性的交配权的争斗,有微小优势的一方不能保证必然胜出。自然界的生存斗争本来就充满太多的不确定因素。势均力敌的打斗,在实力微小的差距不足以判断胜败。就如同两军交战,5000人的军队必然会打赢4900人的军队吗?所以说达尔文言之凿凿地宣称:“每时每日在全世界不断地挑每一样品种中最微小的特征;排斥劣等的,保存积累一切优良的特性”这简直就是痴人呓语。如此说来,自然界的生存斗争岂非成了机械式地比拼身体上那一点点微小优势?看来每个生物从娘胎里出来那一刻,就已经注定它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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