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尸体烧坏的程度很严重,尸表检验没费多少时间就结束了。我和刘法医合力将遗体放进一个一次性尸袋中,抬到了现场外边仔细盖好,就等着殡仪馆来车拖了。
据郝参谋说,最先看到火光的邻居,是在对面自己家中,看到了这个小超市楼上的后窗有了火光,换句话说,就是从卧室那边烧起来的。尽管这种证言未必就很准确,但依然非常重要,结合刚才看到的墙上“V”字形的烟熏黑斑,师父认为起火点就在卧室里,甚至就在死者床边不远的地方。
师父带着我们,继续在现场仔细搜寻。因为只有在我们的现场勘查完毕之后,消防队的同志才好进来做火灾原因鉴定。然而,消防水龙的威力可不是盖的,水柱冲进来之后,把屋子里的东西全都冲得乱七八糟,再加上大火的影响,估计绝大部分物证都给毁坏了。
从房屋的平面结构来看,前面大部分面积是卖场,摆了好些货架;后面的一部分估计是住人的,一边是一间简陋的卧室,另一边看起来有水池,应该是厨房,从楼梯上去是一个小阁楼,已经垮塌大半,从里头对方的东西来看,似乎是用作仓库的。整个房屋是砖木结构,所以在火灾面前表现的非常糟糕,几乎整个房屋都过火了,而其中又数卧室烧得最严重。幸亏有邻居及时发现,消防队员英勇扑救,火势才没有扩大,殃及池鱼。
作为刑警,在勘查现场时最先关注的就是门窗的情况,因为任何嫌疑人想要实施犯罪,第一步当然就是通过某种方式进入现场。这家小超市有两个门,一是正面的卷帘门,从里头上锁,从外头也可以用钥匙打开,消防战士在救火时是采用破拆装置给切了一个大洞,但门锁的位置基本上还是完好的。当然,大火之后,恐怕技术民警也很难判断是否有技术开锁的痕迹。另外一扇门则是屋后的小门,铁板做的防盗门;门旁边的一堵墙已经倒塌,它还孤零零的屹立在那儿。我仔细看了看,门还是锁在门框上的,但只是带上了弹簧锁舌,并没有用钥匙将其他锁点也锁好。
窗户方面,前后各有两个窗子,上面都有铝合金的窗棂,已被大火烧得完全变形了。我们仔细测量了下,各根窗棂之间的相对间距都还没有明显变化,应该不是有人撬断、扒开窗棂钻进屋里的。
看过门窗,勘测的重点就转向了死者所在的小卧室。看得出来,这是个临时的住处,或者说是个守夜人的临时值班室而已。一个烧掉大半的柜子、一张可能是写字台的桌子,加上一个尸体躺着的钢丝床,就是全部的家具了。而师父先前盯住的那个黑乎乎的方箱子,还真是一个小保险箱,柜门已经打开,或者说根本没锁上,里头有些黑色的灰烬,可能是账本之类的东西吧。除此之外,似乎就再也没什么有价值的线索了。
而厨房那边,水泥隔板上有一滩完全变形了的塑料,散发着一股焦臭味。从残余的塑料面板上,我猜测那曾经是一个电磁炉。旁边摆着一口菜锅,掀开一看似乎是酒酿元宵之类的玩意;地上还有许多碎瓷片,一看就知道是摔碎的瓷碗。
“有点意思。”师父走过来,若有所思的凑近锅里,仔细的嗅了一下。
“怎么,师父你还想吃夜宵啊?”我非常的惊讶,一锅元宵能说明什么问题呢?金宁市的人中,吃酒酿的人非常非常的多,大街小巷都能听到那种骑着自行车、走街串巷卖酒酿的吆喝声:“呃~酒酿来啦~桂花酒酿~”。
“小汤,有没有合适的工具,这个要带回去。”师父没理我,直接招呼在一旁拍照的小汤。
“呃……”小汤显然也没搞明白,“是要装多少带回去啊?”
“全部,连锅一起,小心别弄洒了。”师父平静的说到。但这个锅子实在太大了,我们带的物证袋显然都装不下,无奈之下,我只好跑到外头一家还亮着灯的寿衣店,买了一块绸缎被面,把整个锅子包起来,小心翼翼的放到了车后座上。
做完这些事情,天也亮了。一束清晨的阳光洒在了这个刚刚经历过生死浩劫的废墟之上,师父看了看,挥手让我去通知消防队员们清场。熬了一宿没睡,我的眼皮已经在打架了,迷迷糊糊的就往外走去。
就在即将出门的时候,我回头看了一眼,忽然发现废墟中有什么东西闪闪发亮。我好奇的走过去,随手扒拉一下,居然捡到一个金黄色的东西。
“师父,有发现!”我高兴的喊了起来。
“这个……”师父接过证据袋来,反复的看了两眼,“像是个金的手链,没错吧?”
“差不多。”小汤点点头,“好奇怪,这金手链,干嘛丢在厨房这边呢?”
“也许是洗手时顺手摘下来的吧,也不奇怪。”我顺口回答说。
“有点意思,小叶,你这次眼力不错,值得表扬。”师父淡淡的说道,打了一个哈欠,“哎,天都亮了,不知道老陈那边的尸检有结果了没?”
等到第二天下午的时候,死者的背景情况基本上已经弄清楚了。死者叫做刘梅,女性,31岁,本地人,家住在金宁市谋衣区,系该失火地点“便民小超”的负责人。关于死者身份,有其父亲的DNA比对结果和一颗假牙作为佐证,应该不会出错。
死者已婚,丈夫张祖恩34岁,在松鼠镇上一家建筑队担任泥瓦匠,常年在外打工,经常不能每日回家。案发当时,他正和同事们在一处工地干活,从下午七点钟开始上晚班,直到今天早上6点多钟才听到消息赶回楼临街上。有很多人作证,他一直在脚手架上忙活,并未离开过工地;而工地离案发地点四十多公里,似乎也不是短时间可以来回的,不在场证据非常充足。因此,我们初步排除了他的嫌疑。
派出所民警同志为我们很快找到了一个证人。陶曼香,女,26岁,本地人,和死者有远房亲戚关系,同时是这家便民小超的两个雇员之一。她向我们证实,超市是早晚班营业,晚上营业到夜里22点钟才打烊;平时都是关灯走人的,但最近靠近年关,店里存放了很多诸如腊肉、火腿、香烟、白酒之类的年货,刘梅怕晚上有人回来偷东西,干脆就她们三个人,轮流住在了超市里。据她回忆,案发当天的傍晚,她是六点半左右下班离开超市的,刘梅过来接班,看起来一切正常,并无什么不一样的神情。
“哦,”师父和蔼的问到,“那你当时走的时候,吃过晚饭没啊?”
“没,我回家吃的。”陶曼香回答说。
“那你知道刘梅吃过饭了吗?”
“吃过了吧?”陶曼香并无迟疑,“一般我们来上上晚班的,肯定都是吃好晚饭再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