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晚上十点多钟,我们已经连续讯问了好几个疑似性工作者,又累又渴,于是我就请小汤去吃了夜宵。就在我们吃到一半的时候,一个穿着黑色网眼袜、红色超短裙与深V字领上衣的女子,从旁边的小巷走出来,大咧咧的坐在了我们对面的板凳上,大喊了一声“老板,来碗馄饨”,就旁若无人的翘着腿抽起烟来。
我和小汤交换了一下眼神。有戏。
等那个女子的馄饨吃完,付了钱准备走时,我跟了上去,小声的说道:“你好,能跟你聊下吗?”
女子扭过头来,一脸媚笑的看了我一眼。然而,当看到我身后还站着一个漂亮的小汤时,笑容顿时凝固了。
“你,有什么事情吗?”女子有些迟疑的问到。
“是这样,我们想要请你帮个忙,了解一些情况。”我说着掏出了警官证,“分局刑警大队的。”
“哇!”那个女子迈步就想要走,但我早就堵在了她的前面,“我不是要找你麻烦,只是查案需要,想要问点线索。”
“我不听!”女子抱着自己的脑袋蹲了下来,尖声的嚷着,“我又没犯法,你凭什么要拦着我?”
“因为,你也是女人。”小汤走了上来,蹲下来,一只手搭在了那个女子的肩膀上,“我知道,这一行不容易,又苦又危险,还被人瞧不起。”
“那你们还来缠着我!”女子猛然站起来,刷刷扯开了自己V字领衬衫,大概想要用这种方法逼我们走开。
“姐姐,”小汤站起身来,帮她扣好了扣子,“那个被害的大姐,看年龄和你差不多,你就忍心看她白死吗?”
那个女子沉默了,情绪似乎收敛了很多。
“那个凶手,杀了她之后还分尸了。”小汤继续说到,“一天抓不到他,你们,所有的人,都不会有安全感。说不定,下一个受害的就可能是你。”
“好吧,我尽量。”那个女子完全平静了下来。看来,女性之间的沟通比我们男干警有时候要有效得多。
看了我们提供的照片,那个女子沉思片刻,说了一句话:“好像,有点眼熟……”
“很好,那你知道她在哪一带住吗?”我赶紧问道。
“我是不知道,不过我同住的一个姐妹,好像带着这个人来过,在我们那儿蹭住了几天。”
就这样,这名女子带着我们回到了她的暂住地,另外一个女子果然一眼就认出了照片上的人:“王雅琴!怎么会是她!”
虽然这名女子和死者其实也不过是老乡而已,但这个名字对于我们而言已经足够了。我们连夜赶回分局,打开全国常住人口信息网,结合年龄、籍贯等信息,迅速确定了其中的一个“王雅琴”就是死者,经过和照片仔细对照,确定了她的身份。
当然,光看照片还不可靠,小王师兄第二天赶紧赶往她的老家,在当地派出所的配合下取到了她父亲的DNA样本。出乎意料的是,老人家并没有赶过来见女儿最后一面,因为他长期卧床,根本走不出村子。而死者的奶奶年事已高,一个小妹妹还在念初中,我们决定永远不要把死者的真实职业告诉她们。
在等待DNA采样、比对的这段时间,我们也没闲着。既然查到了身份,下一步就是常规的调查手段,开始找寻死者的线索了。
调查的第二天,我们就找到了一条很有用的记录:这个王雅琴,曾经在半年前,因为涉嫌**而被雪花区分局的铁桥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十天,罚款600元。我们非常惊讶,因为按照公丨安丨部的规定,但凡有过劣迹的人,都要按捺指纹进入数据库的。于是我带上小汤,直奔铁桥派出所而去。
接待我们的所长非常尴尬,承认是工作中出了疏漏,居然漏了上传数据,一同去的雪花分局的副局长狠狠的训了他一顿。不管怎样,这天的下午我们获得了一些信息,比如这个王雅琴是两年多以前来到金宁市,曾在雪花区的城郊结合部从事不法行动,而且是属于那种完全没有组织、没有人保护的站街女。然而,在那次被打击处理之后,她就从铁桥派出所的辖区里销声匿迹了,再也没有过相关的信息。
实际上,我们在市局治安处的数据库里,也没有查到相关的信息,说明她要么是离开了本市(这显然是不可能的),要么就是逃避了办理暂住证手续。所以说,不怕没有好的规定,就怕规定在执行中被有意无意的忽视了,真出起事来,这些防范措施就都失去了作用,给我们的追查工作又平添了诸多困难。
接下来的几天中,刑大和各区辖派出所、责任区中队都花费了很多的精力,在不动声色的摸排有关王雅琴的活动情况。我们的努力很快有了回报:一位房东告诉礼部街的社区民警,这个王雅琴租过他家的一处房子,但前几天,她的男朋友退了租,说回老家去了。
我们立即赶往那个房东所说的出租屋里。房间已经被打扫过了,所以还比较整齐,但有一点非常的可疑:阳台的角落里放着一只鼓鼓囊囊的彩条包,问了下,居然是这一对情侣退租后没有带走的一些杂物,房东好人,帮他们收拾到包里,等他们万一哪天想起来再回来拿。
我当时的第一个反应,是包里会不会还有残余的尸块?转念一想,都是房东来装进去的了,哪里还会有尸块呢。
核对了一下当时的租房协议,签字的这个王雅琴的身份证号和在铁桥派出所被处理的那个完全一致,可以肯定就是同一个人。师父当即决定,暂扣下那个彩条包。于是,我们当着房东的面,开包清点了下:里头大多都是旧衣物,基本上是女装,内衣外衣都有,但也一条男裤;还有一些化妆用的面霜、眉笔之类小玩意;一本快要被翻烂的小说,一看就是那种地摊上买来的盗版书;再有就是一个保温杯、一个小笔记本(纸的),翻看一看似乎像是账本,有记录日期和花销明细,但有些页上则写着几段话,看来也兼做日记本。
开好清单拍好照片,请房东和管段民警签字见证,我们就把这些东西一股脑全搬到车上了。出租屋里的家具基本完好,没有打斗过的迹象,墙壁上虽然有些脏,但并没有像是人血的斑点,而上面厚厚的灰尘也证明它近期并没有被人刻意清理过;小王师兄还特意对着卫生间和厨房的瓷砖喷了几下鲁米诺,完全没有发现有血迹。换句话说,这里并不是第一现场,至少不是分尸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