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8-22 09:51:43
第八章 施改制,股权散,得罪人,遗祸患
(28)
2001年是叶舟到宏安公司的第三个年头,他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是改制。元旦刚过,邹科长就开始联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资产进行评估。
资产评估,如果目的是为了转让、拍卖或者抵押、贷款,所有权人通常都希望“就高不就低”,也就是能多评一点就尽量多评一点。然而宏安公司这次的评估,却希望“就低不就高”,也就是能少评一点就尽量少评一点。这是为什么呢?
说起当年的地方中小国企改制,国家不拨钱,银行不贷款,要求企业就汤下面,自己想办法,所以改制企业最愁的两件事,就是“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后来政商各路神仙充分发挥聪明才智,探索出了一条通过卖断工龄解决人的问题、通过资产量化抵付买断工龄款的路子,就地取材,用国企的资产解决国企的人,居然将一盘死棋走“活”了——当然,这种活只是一种内部循环,不具备真正的活力。
用资产抵付职工的卖断工龄款,名称叫作“资产量化”。根据测算出来的数据,宏安公司一百二十多名职工的卖断工龄款只有区区一百二十多万元人民币,而公司的资产远不止这么多,如果资产评估高了,就会出现较多量化不完的剩余资产。
国企的剩余资产属于国有资产,这部分资产怎么处理呢?由于中央已经确立了“抓大放小”的国企管理原则,所以当时的政策明确规定,国有资产不入股中小国企,更不控股,量化不完的国有资产可以先借给改制企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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