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从常理上,熊廷弼家里的人,在营救熊廷弼的时候,应该是不敢空口白牙乱许钱的。关键是,就算熊廷弼家里的人敢这样干事,中间人汪文言也不也这样干事啊。这种交易,虽然端不上台面,但是你花钱,我办事;我把事替你办好了;你许下的钱,肯定得兑现。否则,后果是显而易见的。
所以,中间人汪文言在替熊廷弼办事时,也会掂量一下熊廷弼能不能拿出这笔钱。就好像你有点权力、门路,你替别人搭线办事时,一个穷得屁也没有一条的人,许给你一千万元人民币,让你替他办一件事,你会替他办吗?肯定不会的。因为,钱不是一个数字;当事人没有这笔钱,你作为中间人替他对外许诺这笔钱,事后自然会有人找你要这笔钱的。到时这笔钱谁出?他家穷得屁也没有一条,你家呢?你以为当中间人,是随便当的?
我们现在的问题是,熊廷弼家有这么多银子吗?按当时帝国的官场情形去看,以熊廷弼的级别,家里能凑出这样一笔钱,应该不是什么太稀奇的事。
关键是,他让汪文言营救自己时,曾对人许过这笔银子。这似乎更证明,熊廷弼家应该是能拿出这笔银子的。否则,汪文言也不是傻子,明知道熊廷弼家里穷得屁也没有一条,却出面替熊廷弼许诺四万两白银,那不是没事找死吗?
从这层意义上,熊廷弼家里的人,应该不是空口白牙乱许魏忠贤钱的。现在的问题是,为什么魏忠贤没有收到这笔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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