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9-12 13:54:56
自己被带入小院左侧一间平房小屋,里面光线暗淡,只有从内院窗里透进来的一束光。右侧脱了皮的白丨粉丨墙壁上,印着“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字样。原来,楼下那孩子哭着回家,说楼上一个大孩子用枪打他,擦过脸皮,打红了小脸蛋。那肥胖、嗓门大的上海阿姨去居委会告了状,居委会通知了派出所。
领头的丨警丨察问罢我的姓名,接着盘问道:几岁啦?虚岁十三。上几年级?初二。他暗示说:看到墙上的字了吗?这是我们一贯的政策。昨天下午,你是不是持枪故意伤了人? 我一愣,梗着脖子反驳说:我只是玩了玩表哥的气枪,无意中,枪走了火,绝对没故意伤害任何人。另一个丨警丨察瞪着眼,说:嘿,小兔崽子还想狡辩。你持枪,企图发泄对社会主义的不满,是吧?
他们想让我承认,昨天的事件,是“有计划、有预谋和有组织”的行为。因为,那孩子的父亲是解放军,我一个“黑帮”家庭的后代,妄想伤害一个红色“接班人”,论情节和性质,该算是“阶级报复”。嗯?上纲上线了。我的头,“嗡”的一声,晕了。这是故意在陷害人,给无辜的孩子戴“高帽子”。即便不完全“无辜”,自己真的没有看清那铅弹飞往何处,况且,根本不知道里面有子丨弹丨。如果无意中伤了人,本人愿意亲自登门拜访,向大人、孩子赔礼道歉。但是,这绝对不是故意,而是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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