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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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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09-16 10:18:46

那天晚上,我被安排住宿在隔壁的“教管所”。教管所,设在派出所后墙外一个破旧的侧院里。院落狭窄,里面没有厕所,解手要用小马路对过的公厕。一进门,右侧有一排平房。前房门口立着颗苍天大槐树,里面是个套间,即做办公,后面又可住人。中间的大屋,被改成了会议室,是给“学员”上政治课和学习用的场所。最后一间,是学员宿舍。屋子不大,一天到晚有一股臭脚和臭袜子味儿。里面的陈设简陋,一进屋,就是一个通铺;通铺上,可以躺七、八口人。靠门,摆放着一个脸盆架,上面,放着盛着半盆浑水的搪瓷脸盘,上面漂浮着一层肥皂沫和脏污。房顶上,悬着一盏没有罩子的40瓦白昼灯泡。

所谓的“教管所”,就是拘留、管教街道里行凶作恶、打架斗殴和偷摸拐骗坏孩子的地方。这些人,有的十六七岁,最大的二十出头,都是些街道了出了名、屡教不改的小流氓和社会渣子。虽然作案行为给社会和街道造成了恶劣的负面影响,但是,还没有构成刑事犯罪。我是里头最小的一个,被那群大孩子安排躺在通铺上最坏的“地段”——中间,因为两面挨挤。人家说,即便进去是个“好孩子”,与这群乌合之众混上十天半载,出来也会成为“渣子”。交管所的管理,虽与隔壁的派出所挂钩,但由当地工人纠察大队的民兵具体负责。民兵曾一度被称为保家卫国的第二支力量,就是专门负责战备的脱产工人。他们不穿制服,只穿一身藏蓝的便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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