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克明又想起了一点:“那个人对流浪汉说过,不要想随便弄点别人的血来糊弄他,要是被他发现了,流浪汉就小命不保”有意思的地方就在这里,“可是他要怎么样才能知道那是你的血?难不成他有你的DNA做对比?”
马嘉西吃了一惊,半信半疑地道:“不会吧?”
肖克明耸了一下肩膀:“不然你说,他要怎么知道是你的血?”
马嘉西一下子被问住了。她确实想不出别的原因。相比之下,肖克明的猜测虽然很跳跃,但总还说得通。其实稍微想一下,弄到一个人的DNA也不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事,头发、皮屑、唾液……甚至鼻涕。都不需要特意地去搜集什么,只要翻一翻某人的生活垃圾,要多少有多少。
她抄起胳膊,认真道:“总之当务之急,就是先搞清楚我的血有什么特别。”
肖克明理所当然地想起她认识的那个法医:“你想找那个谁……”他以前听她讲过,但是忘了。
“郑含。”
“对,郑含。找他帮你做化验?法医是很可靠,不过我怕远水救不了近火。”
马嘉西道:“可以双管齐下嘛。明天一早就叫快递送一份血样给他。然后,你再陪我去医院做复查。”
“哦……”肖克明明白了,“这一次,我们可以请医生检查得仔细一点。最好和之前的两次血液化验做一个比较。”
两个人顺利地达成了共识,难得没有互相抬杠。王希贤的退出,似乎让他们更有默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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