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7-24 08:53:52
解除劳务合同补偿解答:
不好意思打扰打扰,看你在路上也挺闷吧?一大早听说公司解散,我还在哺乳期,突然听说这个公司解散了,理由是公司因亏损,股东决议解散,通知员工解除合同了。他们用这个理由与员工解除合同属于合法解散么?哺乳期的员工该怎么赔偿?不好意思,看了朋友圈你在车上,就随便帮我看看吧,这事很急,听说今天就让我们签解约了。
答复:
公司因经营不善而解散,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即终止,需要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支付经济补偿金时,不区分哺乳期员工与普通员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故单位因经营不善提前解散导致你们的劳动合同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故单位需要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故根据你的工作年限,来计算你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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