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9-05 13:18:05
第五回元宵节李纨探地牢二月初莺儿见天日
转眼到了元宵节,素有天堂之称的姑苏城内,家家张灯结彩,户户鞭炮齐鸣,人们沉浸在欢庆的氛围中。李纨第一次在姑苏度元宵,一家三代欢聚一堂。双胞胎孙女秋华、秋实已经十六岁了,越长越美貌;小孙子秋波,字道,因为他不喜欢波字,以为有女儿味,所以习惯叫他贾道,今年十一岁,活泼可爱,坐在祖母的膝盖上;秋华和秋实双手搭在祖母的肩上,逗得她喜笑颜开。
每逢佳节倍思亲。开心之余,李纨想起了至今还在狱中的莺儿,就闷闷不乐地推开孙男孙女,独自一人回到内房,坐在梳头椅上发呆,倒使孙辈们感到愕然。为了逗得祖母欢心,秋华悄悄进来,轻声地说:“祖母,晚上我们一起去看花灯好吗?还有滚龙灯、舞狮子、猜灯谜,很好玩的。”
李氏没有回答孙女的请求,而是交代说:“你们快去把你娘唤来,我有事与她商量。”
“嗯!我们现在就去叫来。祖母,晚上观灯一定要和我们一起去。祖母再见!”秋华说着便蹦跳着出去了。
不一会儿,黄岚满面春风地走了进来,礼貌地问:“母亲,唤媳妇来有何事体?请吩咐。”
“我想叫你老爷把莺儿放一下,在咱们家吃元宵,让她乐一乐。”李纨以商量的口吻。
“我看不妥吧!”黄岚想了想说。
“有什么不可以的呢?”李纨不高兴地说。
“她现在还未释放呢。”黄岚说。
“但是她是被冤枉的啊!”李纨说。
“这我知道,我十分同情她的不幸遭遇。”黄岚说。
“明知好人,还不给她昭雪!责任在我们,害得她无辜坐牢!”李纨不平地说。
“只是真凶还未抓到,案件无法了结。”黄岚解释道。
“这我知道,但也不能长期让她无故蒙冤,请知府暂时保释一下,过个元宵节,就回去好了!”李纨说。
“万一被人知道,给人留有话柄。”黄岚顾虑地说。
“偷偷的谁知道?反正过不了几天要昭雪的,怕什么!”李纨仍固执己见。
“只有委屈她几天,到时我向她赔礼道歉好了。”黄岚为难地说。
“你说得倒轻巧,要知道她在里边是多么的难受,她在眼巴巴地等着我们给她获释呀!”李纨激动地说。
“这我知道,只是法律规制有所不允。”黄岚耐心地说。
“我第一次在姑苏过元宵节,心里高兴呗,有她来陪我会更开心!”李纨再找理由道。
“傍晚我和孩子们陪您一起看花灯,不是挺有意思吗?”黄岚恳切地说。
“晚上人山人海,这么多人,莺儿一个人到我这里来,我又不会让她跑掉。”李纨见气地说。
“不是怕她跑掉,主要怕我们是知府的人,众目睽睽,掺不得半点沙子。”黄岚再三解释。
“可管不了那么多,就叫你老爷担个担子,就这样定了。”李纨说。
“还是差人把元宵送过去好了。”黄岚仍坚持说,“我们是执法的人,上为君履职,下为民处事,所有行为举止,还要凭着公允、凭着良心,不能让规制依自己所好。”
“你倒指教起我来了,大道理我懂。”李纨板着面孔继续说,“什么公允,什么良心,难道冤枉好人就是公允?把好人关在牢里就是良心?天理何在?王法怎容?我意已决,你把贾兰给我叫来。”
婆媳之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黄岚考虑太太毕竟是长辈,她的话虽然固执,但也不无道理,可以理解,就不再言发、索性赌气走了出去。
黄岚是京城人,其父黄扬,时任工部郎中,与贾政同僚;母亲张氏,生有二男一女,黄岚最小。她玉立亭亭,风韵楚楚,目托双帘,颊飞红晕,笑时五官如花瓣绽放,行间体姿似春风拂柳;自幼活泼喜动,聪明好学,四书五经全通,琴棋书画皆能,文才都在兄长之上,所以父母待她如掌上明珠。她原名庭斐,长到十五岁时,认为庭斐二字太内秀,擅自更名为岚。
其父问她为什么更名,她没有正面回答,只背了唐代著名诗人王维的《送方尊师去嵩山》诗中的句:“瀑布杉松常带雨,夕阳彩翠忽成岚。”其父听后,说了句:“岚字未免太刚些,缺少点女儿味。”她许配贾兰后,其父又说:“兴许你改名‘岚’,嫁给‘兰’,天赐之缘!”
黄岚品学兼优,才华出众,貌若天仙,福分自高。有《一剪梅》一词为证:
傲雪红梅春送归。温暖人间,独占芬菲。芳馨远播万千家,五福盛
开,玉质珠玑。 淑女亭亭下翠微。疑似洛神,美媲湘妃。才华萃众
女仙身,一品夫人,光耀门扉。
在十八岁时,黄岚与贾兰成亲。结婚以来,夫妻和睦,可是在料理日常事情中,时有因不同意见而发生理论。尤其在贾兰的公务上,她从不回避,生怕他偶尔疏忽出些偏差,造成不良影响;她往往有独到的见解,逐渐成了贾兰的特殊幕僚。也可以说,贾兰的事业成功有赖于这个贤内助。